中新網10月22日電 南投檢方偵辦“立委”高志鵬辦公室副主任姚升志涉嫌接受廠商賄賂案,案情有重大發展,姚升志向檢方翻供,並且轉為污點證人,指出收受的新台幣50萬元已經交給“立委”高志鵬,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高志鵬,求處9年,褫奪公權7年。
據台灣媒體報道,“立委”高志鵬辦公室副主任姚升志,涉嫌接受廠商賄賂,向“國有財産局”關説,承租台中市一塊市場用地,南投“地檢署”今天(22日)偵察終結。
依照貪污之罪條例,起訴高志鵬,求處9年有期徒刑,並易科新台幣200萬罰金,褫奪公權7年。
姚升志被列為共犯,罰責一樣,但因為他坦承收賄,主動繳出150萬廠商賄款,並且轉污點證人,供出高志鵬收取50萬政治獻金,獲得2次減刑機會。
據悉,高志鵬為陳水扁嫡系“立委”。
責編:韋梁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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