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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費標準不一 檢方:呂遊若托處理公務會採信

 

CCTV.com  2007年09月29日 08:47  來源:  

    人民網9月29日電 民進黨“四大天王”特別費的發票認定,外界質疑標準不一。台灣“高檢署”特偵組昨天指出,遊錫?辯稱以他人發票核銷特別費是要從事“機密外交”,卻提不出證據;實際消費的證人也都表示未受遊錫?、呂秀蓮委託處理公務,因此起訴呂遊。

    呂遊證人否認因公受託

    據台灣《聯合報》報道,謝長廷和蘇貞昌核銷發票有許多是他人餐飲、購買衣物等支出,都被認定公務支出。特偵組表示,蘇謝説詞即使外界質疑,但檢察官在無法推翻下,只能相信。檢察官還説,如果當初遊妻楊寶玉表示買布是為公務需要,可能也會被採信。

    承辦檢察官沈明倫、侯寬仁及周士榆昨天解釋,蘇、謝的單據核銷部分,都是實報實銷;並稱謝長廷在高雄市長任內辦公室承辦特別費的張枝香,是目前所有特別費經辦人當中,作業最仔細者,才讓謝長廷全身而退。

    至於呂、遊則都是本人拿走現金,再由屬下找發票核銷,且實際消費的證人都未表示是因呂、遊兩人委託處理公務。

    外界詢問,如果楊寶玉證稱數張買布料發票,是因為要陪遊錫?宴請“外賓”或“出訪”才訂製衣服;跟謝長廷拍廣告用特別費買衣服情形是否相同;檢方表示,如果當初楊寶玉説是因公需要,檢方也許會採信。

    遊“機密外交”説 提不出證據

    特偵組指出,當初遊錫?對於收集他人發票支出特別費,辯稱是從事日本“機密外交”工作,由特別費支出,但卻未提出任何事證。楊寶玉則表示只知道要把發票交給遊的秘書,並不知道發票要作何用途,從未提到相關消費與公務有關。

    至於蘇巧慧幫父親蘇貞昌買的書,蘇貞昌辯稱,因接任“總統府秘書長”須與年輕記者溝通,才透過女兒買些年輕人看的書。女兒蘇巧寧在凱薩飯店刷卡餐宴,是他帶女兒一起宴請屏東鄉親,都是公務需要。

    謝長廷部屬買手機或休閒服贈送外國友人,或是部屬在餐廳消費發票,都被認定是因公支出;檢方解釋,這是因為謝長廷聲稱有授權,且相關人士説法一致。

    檢方指出,外界或許質疑蘇、謝支出,是否真的用在公務贈送、宴客上,但在沒有反證情況下,只能相信他們的説詞。

    沈明倫強調,他們查“四大天王”是用最嚴格的標準,包括去KTV唱歌的發票,連點了幾杯啤酒,或是在那些餐廳用餐時點了那些菜色,都查得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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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莉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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