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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證明耽誤周萌萌上訴 十頁“狀紙”今遞交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1月12日 08:09 來源:

  新民晚報消息:從昨天上午10點半一直等到下午5點,律師的起訴書始終沒有送來。周萌萌準備回家了,其實整件事中她負責的環節不過是在起訴書上簽字———“周萌萌”。由於周萌萌的居住地址屬松江區,周家起訴還必須去居委會補一條居住證明,同時依照上訴法院必須與原(被)告居住地址一致的原則,最後的上訴地點也落在了松江區人民法院,而不是先前準備的徐匯區。

  預期今天起訴

  根據周萌萌的代表律師劉遜的解釋,雖然上午10點田鵬飛的居住證明已經通過傳真拿到,但之前他與周家協商的過程中也擺了一個“烏龍”———誤認為周萌萌的居住地就在徐匯區,沒想到他們家的住址是在松江區,這下就必須更改起訴法院了。而由於周萌萌還必須去居委會辦理居住證明,“證明周萌萌在地居住滿1年”,敲來了章,等律師審核過所有手續才能去法院起訴。

  “如果明天手續都齊了,那就明天告,如果還沒齊,那就另當別論。”劉遜這位經手過曲樂恒車禍案的大律師,被媒體圍追了兩天,也有些招架不住了,“本來我也沒説10日一定起訴啊,這件事情不像其他的法律事件過了這個日子就失效了,我們起訴差一兩天也沒關係吧。開始是田鵬飛那裏出了點問題,我們必須向法院證明,我們告的這個田鵬飛確有其人,就要請大連的律師幫忙查找調閱他的身份證明。原告我們只要一張身份證就可以了,被告也得有身份證明,沒想到大連正在換第二代身份證,前陣子他們的系統全部在更新,這就晚了幾天。”

  劉遜這邊一切跟程序走,周瑞新那邊有些急了,當晚他就讓妻子去街道辦手續,看似決心一定要在週四把事情解決。“我們的案子被媒體炒得很厲害,但在法院看來很簡單,可能當天就受理了,不會拖很長時間。”

  起訴書“證據確鑿”

  昨天傍晚5點半,起訴書終於裝在大牛皮紙信封裏,被快遞送到了周萌萌父親周瑞新的公司———位於徐家匯的傳奇桌球。拿到快遞,周瑞新心裏一塊石頭落地,倒也不急著拆信,隨手放在了一邊。“能讓我看看嗎?我還是第一次見這個呢。”“我也是第一次見。”周瑞新一樂,拿過信封拆開看了起來。

  十多頁紙,厚厚的一疊,周瑞新仔細地看完了第一頁,小心地把起訴書放回了信封:“不好意思,不能給你看了。這裡頭涉及到很多舉證,律師特別交待,這個得保密。”他説,主要內容跟之前説的無二,告的還是田鵬飛傷害,要求公開道歉,並賠償人民幣1元。“由於我們沒有索賠1萬元,就不需要傷勢鑒定,不管重傷輕傷,你要你承認你打過人就行。要索賠多了,還得出示很多票據,就麻煩了,再説我們拿著這個錢也不知道該怎麼處理。”至於為何堅持要田鵬飛公開道歉,周瑞新表示,“雖然之前他是私下道過歉了,但這個事情的影響已經公開化了,報紙上、電視上都報了,我們就要求他在同等範圍內予以澄清,要公開道歉。”

  周瑞新説,在起訴書中,律師出示了相當完備的證明,裏麵包括中央電視臺當時的採訪錄像,以及報紙上刊登的小球中心主任張小寧、副主任王立偉在事發第二天新聞發佈會上的講話,還包括體育總局副局長崔大林的,雖然三位領導都説“沒什麼大事”,但也都承認有“打人”這個事實,“我們只是告打人,只要這個事實成立,我們就勝訴了。現在領導的講話,反過來正好是我們的證據。” (記者 王嫣)

責編:賈文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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