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二中院終審判決申花俱樂部向白洋淀足球場支付拖欠的訓練、比賽經費100萬元。
因雙方合作中途擱淺,兩年訓練經費遲遲拿不到手,楊浦區白洋淀足球場將上海申花SVA文廣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近日,市二中院終審判決申花俱樂部向白洋淀足球場支付拖欠的訓練、比賽經費100萬元。
2003年1月,申花俱樂部與白洋淀足球場簽訂協議,合作建立申花SVA文廣楊浦青少年足球訓練基地,白洋淀足球場負責招生、訓練、比賽以及日常管理等,為每位學員註冊備案,保持各年級梯隊銜接。申花俱樂部提供一次性補貼50萬元,每年提供60萬元訓練比賽經費。白洋淀足球場確保每年有2名運動員參加國家集訓,未完成指標,則每少一人從經費中扣除5萬元。
去年8月,申花俱樂部函告白洋淀足球場稱,因雙方合作從2006年1月起一直處於中止狀態,要求終止雙方合作協議。白洋淀足球場遂起訟要求申花俱樂部給付2006年、2007年兩年的訓練費120萬元。
鋻於白洋淀足球場未完成前年和去年輸送運動員參加國家集訓的指標,原審法院在扣除每年10萬元後,判令申花俱樂部償付100萬元。申花俱樂部認為白洋淀足球場未按約建立相應年級梯隊、提供的學員註冊登記表真實性無法確認,提出上訴。
市二中院受理此案後,合議庭就白洋淀足球場提供的運動員註冊登記表的真實性走訪了市足協,確認登記情況屬實。法院認為,白洋淀足球場按協議已組建年級梯隊,申花俱樂部應按約支付訓練比賽經費。據此,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責編:謝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