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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祥想走 申花不放 實質還在於體制不暢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1月10日 14:22 來源:

     東方體育日報消息:孫祥想走,申花不放,這事看來很簡單,該畫休止符了。

  于情,夢想留洋、提升中國足球整體水平的孫祥當然值得同情,更何況這次求購他的是一支歐洲G14豪門球隊,去了就能拿冠軍,去了就能打歐冠,都是中國足球的歷史性突破。

  于理,作為國有資産守護者和站在申花俱樂部自身利益角度的吳冀南,也有自己的道理和苦衷。申花可以放人,但不能被歐洲俱樂部玩弄于股掌之間,一旦用了半年就退回來,申花的損失不可謂不大。

  于情于理,就産生了矛盾。有人説中國足球雖然落後,但不能被外國人看不起,簽下什麼“不平等條約”;更有人説中國足球本來就落後,哪怕不要錢,也應該送球員出去深造。這樣的爭論,不是第一次出現,相信也不會是最後一次。

  三年前,韓國足壇曾經打過一場令人震驚的轉會官司,一家歐洲俱樂部看中了一名韓國球員,這名韓國球員和原韓國俱樂部已經沒有了合同關係,但是和中國足球的體制一樣,這家韓國俱樂部仍有權收取這名球員的轉會費。結果歐洲俱樂部以自由球員為由拒絕支付任何轉會費,並把這家韓國俱樂部告上了國際足聯。判決的結果當然是依據國際慣例,韓國俱樂部輸了官司。從此,韓國足協就出臺了一項特殊的轉會規定:韓國球員合同到期後前往歐洲發展,原俱樂部無權收取轉會費;合同到期後還在韓國國內發展,原俱樂部仍可收取轉會費。

  當然,不是鼓勵中國球員也把類似的矛盾打到國際足聯去,但從中我們不難發現,孫祥和申花俱樂部産生矛盾的根源,實質還在於體制不暢。我們的職業足球名為“職業”,但還有很多地方不“職業”,申花大多本土球員與俱樂部合同一年一簽,就算合同到期也還是申花的人,球員在轉會等諸多利益方面完全沒有保障和自主權——這在歐洲等職業體制順暢的國家,簡直是不可想象的。

  如果孫祥和申花簽有三五年的長期合同,申花不放,天經地義;如果孫祥和申花的合同到期,孫祥當然有權選擇是前往歐洲發展還是繼續留在申花,目前孫祥和申花遭遇到的“瓶頸”也就完全不會存在了。如果我們不能從根本上改變中國足球傳統培養模式和不健全的職業體制,孫祥今天的“悲劇”自然會一次又一次地重復下去。

責編:張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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