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樂豐罵裁判是“混蛋” 被禁賽1年罰款2萬 |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11月23日 18:17 來源:
北京晚報消息:在足協盃的賽後新聞發佈會上,實德俱樂部總經理林樂豐不滿馬來西亞裁判執法,發出一句感嘆,“今天的賽場上有22個英雄和1個混蛋,這場比賽我們是輸在裁判上”,結果違反足協有關比賽紀律,遭到罰款兩萬且禁賽1年的天價處罰。而擊打裁判的外援潘塔則被罰1萬元的處罰金和禁賽9場。昨天,足協記錄委員會經過研究做出了上述處罰。
根據足協最新頒布的紀律處罰條例第53條規定,“在比賽中,運動員、官員故意實施暴力行為,視不同情形”,將被停賽至少4場,並處以至少6000元的罰款,而林樂豐辱罵裁判是屢犯,因此重罰。然而,由於南勇身在多哈,因此最終處罰出臺要等他正式批復。
責編:王曉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