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體育日報消息:昨天(13日)上午,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就原上海聯城足球俱樂部副總經理兼球員張勇訴上海聯城足球俱樂部拖欠其薪金一案,當庭作出了一審判決:上海聯城足球俱樂部應給付張勇在2004年乙級足球聯賽中的獎金人民幣壹拾萬元整。張勇的代理律師是上海聯合律師事務所的勞動法專家胡雪,他告訴記者,判決書認為,聯城足球俱樂部已經發放給張勇的壹萬美金獎金同原工作合同中俱樂部允諾的壹拾萬元人民幣衝甲獎金是兩個概念,因此,聯城足球俱樂部應當兌現合同中的承諾。
張勇同聯城俱樂部(2004年稱為九城足球俱樂部)的工作合同關於獎金部分的內容是:本賽季在全隊共發放270萬元人民幣獎金,球員每月基本工資肆仟元,訓練工資貳仟元,浮動工資壹仟元,俱樂部參加2004年全年乙級聯賽總獎金270萬元人民幣。其中第一階段小組出線獎金20萬元,第二階段進前八獎金50萬元,衝甲成功200萬元。而補充協議則只有一條:若甲方(張勇)在2004年全國乙級足球聯賽中幫助甲方獲得晉級中甲資格,則乙方(九城)將給予甲方拾萬元作為獎勵。換句話説,衝甲成功後,張勇不僅可以參加270萬元總獎金額的分配,額外還能得到10萬元的個人獎勵。
張勇在起訴前是向靜安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提起仲裁申請的,在原來的仲裁決定中,靜安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認為聯城足球俱樂部已經發放給張勇的壹萬美金獎金同原工作合同中俱樂部允諾的壹拾萬元人民幣衝甲獎金是一個概念,因此裁定張勇敗訴。但胡雪律師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勞動法的司法解釋,認為這是兩個概念,據此代表張勇依法向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結果勝訴。
胡雪律師説,代表聯城方面出庭的也是代理律師,在接過了判決書後,對方當場沒有表示異議。“只要在15天內,對方沒有上訴,就意味著聯城方面必須如期支付張勇10萬元人民幣。”張勇對自己贏了這場官司非常高興:“感謝胡雪律師為我們球員爭取到了本來就屬於我們的合法權益,希望所有的球員在面對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法侵害時,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向非正義的現象開戰!”
(顏燕德)
責編:賈文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