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小平對家庭、對孩子的愛是深沉的、內斂的。他很少用語言表達自己內心的感情,但家人的事情他都裝在心裏。
鄧林説:“解放戰爭勝利後,從上海到四川,再到北京,爸爸千方百計為我尋醫治病。我的病情比較複雜,特別是嘴里長了瘤子,開過刀,又長出新的瘤。爸爸下了大決心,費了許多週折,使我得到當時那種條件下最好的治療。此後,我的身體雖然仍不能和我的同齡人相比,但我卻能以基本正常的體魄面對生活,建立家庭,承擔責任,作出成績。”
鄧林説:“我爸爸還有一個習慣,給我們掖被角。他總怕我們的肩膀受寒,所以晚上我們睡了以後,他總要給我們掖掖被角。長期以來,這也就成了我們的習慣,怎麼睡覺肩膀都不能露在外面,要蓋得嚴嚴實實的。”
5個孩子中3個大的,鄧林、鄧樸方、鄧楠,鄧小平都帶得不多,因為他們都出生在戰爭年代。兩個小的鄧榕和鄧質方從小就有了很大的“特權”,他們可以在父親的辦公桌底下鑽來鑽去,在地毯上翻跟鬥、打滾、過家家,鄧小平從來不嫌煩。
同鄧小平相比,卓琳對孩子們的愛是直白的、透明的。鄧榕説:“我們給媽媽起個外號叫‘鐵匠舖掌櫃的’。她對你好,好的不得了,但一急起來也會打你。我們全挨過打,因為小時候我們有時太鬧太調皮了。哥哥和鄧楠經常‘打架’,哥哥總是招惹鄧楠,鄧楠就急忙慘叫,媽媽聽見了,就過來一人給一巴掌,鄧林在旁邊也莫名其妙地被捎上一下。因為我是家中最小的女孩子,媽媽就愛打扮我,把我弄得花技招展的,有時候在我的頭上給弄個蝴蝶結,或者讓奶奶給我做件衣服。我們也沒什麼好衣服,小時照片上衣服挺好看的吧?都是我奶奶手工做的。這一點,經常惹得鄧楠不高興,説媽媽偏心眼。其實,媽媽最信任的人是鄧楠。有什麼事都跟鄧楠説。媽媽身體不好時就把錢交給我姐姐,讓她管錢。每月伙食費多少、零用錢多少、開支多少,不夠要向公家借多少、每月還多少,都是鄧楠的事。”
鄧小平3個女兒的性格非常像卓琳,心直口快,在家説話都是大嗓門,無遮無擋,經常還喜歡開個小玩笑,説鄧楠是家裏的“總理大臣”,因為她從小就幫助卓琳管家;説鄧樸方是“兵部尚書”,因為他專門喜歡舞刀弄槍;鄧榕小的時候,誰見了都喜歡,大家就説她是“禮部尚書”。鄧林在外面不當官,但是在家裏官銜最多:“老幹部”、“政協主席”兼“文化部長”。鄧小平有時也加入,説:“跟赫魯曉夫吵架,別的武器不用帶了,帶個鄧楠就夠了。”鄧楠説:“都是因為爸爸耳朵不好,我才成了個大嗓門兒。”
鄧小平曾經説:“我一生最痛苦的時候是‘文化大革命。’”鄧林説:“我想,‘文化大革命’中令他最為痛心的是樸方。”
1968年8月,當時還是北京大學物理系四年級學生的鄧樸方,因不堪造反派對他的虐待與淩辱,跳樓以示抗議,造成了終身殘疾。這個情況,當時被隔離審查的鄧小平夫婦直到第二年夏天才知道。
得知兒子癱瘓,卓琳的心被刺痛了,她止不住心中的悲痛,一想起就哭,一想起就哭,一直哭了3天3夜,眼睛受到了極大的損害。
做父親的鄧小平,心情更是難以平靜。他提筆給毛澤東寫了一封信,請組織上幫助安排,讓鄧樸方進一步治療。
毛澤東和周恩來對這封信作了批示。在中辦主任汪東興的協調下,鄧樸方得以住進了解放軍三〇一醫院。
在謫居江西的日子,鄧小平寫了很多的信。在信中,他敘述了他自己的生活,講了他的孩子們。個性是一向只重大事的他,不厭其煩地寫些家庭生活瑣事,體現了一個父親深深的愛子之心。
1970年2月9日,鄧小平在給汪東興的信中寫道:
“12月上旬,我的小女兒毛毛回來了。1月初,我的小兒子飛飛也回來了(他們即將回到勞動的地方去)。我們同他們兩年多不見,一旦相聚,其樂可知。本來,我們曾希望兩個大的孩子(鄧林和鄧楠)也回來聚一下,她們沒有請准假。好在她們回來的機會是有的。”
“我的大女兒鄧林來信説,他們學校即將分配工作,她已向領導請求改行(即不做美術方面的事,因她本人搞美術是不行的),要求分配到一個工廠中工作。我們對她也是這樣希望。加之她已有28歲,本身條件差,至今還沒有對象,本人一身是病,所以在農村是很困難的,即在工廠頂班勞動八小時,也似有困難。如能分配一個技術性的工作,如收發、文書、保管之類,對她的身體比較合適。這件事,在北京時曾向你説過,如有可能,懇請予以幫助,至為感激!”
“再如能將她分配到同我們靠近些(如果我們長期在南昌的話),則更是我和卓琳的最大奢望了。”
“從今年1月份起,中央給我們的生活費是每月205元。1月份,曾請省革委負責同志向你請示,這個數目是否是我們今後長期的固定的生活費用,未見復示。前幾天,又收到2月份的,還是205元,我們當即了解這是新的規定。我們當照此規定,重新安排自己的生活。當然坦率地説,這個數目對於我們這個9口人之家(我們夫妻,我的繼母,5個孩子,還有一個卓琳姐姐的孩子也是我們供給的),是不無困難的,因為除鄧林已有工資外(她本人病多,最多只能自給),我的大兒子鄧樸方在醫院每月需要35元左右(吃飯25元是醫院規定的,抽煙及零用約10元),兩個大學生每月30元左右,3人即需約90至100元。我們在南昌的3個人,只有100元開支。此外,我的小女兒毛毛、小兒子飛飛在公社勞動所得,只夠吃飯,其他需用也要適當補助。再者,我們還得積點錢作為孩子們回家的路費(路遠,每人來往約需100元左右)和回來時的伙食費(回家來總要改善一點伙食),以及每年總要補充一點衣物日用品。這樣算來,當然是緊的。但是,黨既作了這樣統一的規定,我們沒有理由提出額外的請求,自當從我們自己用的100元中,每月節約二三十元,積起來作為他們每年回家一次的路費。新的生活總會習慣的!”
“小孩子回來一次花錢太多,也很不容易。將來希望能先將毛毛調到能夠靠近我們一些的地方。”
鄧榕説:“讀了上述信,即使是在三十多年後的今天,我仍可體會到當時那充滿父親心頭的憂思。比起與親人隔絕的禁錮關押來説,現在能與子女相聚,已是奢望所及了。但是政治前景的不測,全家生活的擔當,仍使他心頭重負不釋。他不能不有所思,不能不有所想,不能不為了全家,為了子女,去請求幫助。”
1970年3月的一天,第一次來江西探親的鄧質方走了。雖然兒子已經完全長大成人了,但作父母的,依然離情難卻。卓琳控制不住自己,哭得眼淚漣漣。鄧小平只能把傷心深深埋在內心深處。他無言、沉默,依然堅持到工廠勞動。
勞動中,鄧小平突然感到不適,臉色蒼白,滿額沁出了冷汗。因為兒子走的原因,他的低血糖病又一次復發了。
家庭、親人、孩子,是他最珍貴的,也是他那時所惟一擁有的。兒子遠行,不知何時才能相見。鄧小平口中不説,心中卻不能不想,不能不憂。
卓琳聞訊,趕忙和工人們一起扶鄧小平坐下,卓琳問旁邊的工人,有沒有白糖,説喝一點糖水就會好的。女工程紅杏趕快回到在廠區的家中衝了一杯糖水拿來。鄧小平喝了後,略感好轉。工廠內沒有汽車,車間主任找了一輛拖拉機,把鄧小平和卓琳送回到了住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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