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解答:販毒量刑問題

  網友提問:我哥哥未滿18歲,但是因攜帶毒品920克在瑞麗被逮捕,請問他要被判多久?

  吳尊友:你哥哥不滿18歲,攜帶毒品數量為920克,但毒品種類不詳(估計為鴉片),需由公安機關視具體情況判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文件規定: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毒品犯罪的具體量刑標準為: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處15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産: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200克以上不滿10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滿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不滿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