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小曼
朋友説我是一個幸運兒,剛畢業一年就買到房子了,避開了現在的房價暴漲,我不説的話,有誰知道我為了房子連婚禮都沒了?
05年家裏就催著我們結婚,我跟老公就開始看房子。最後看中的那個,是別人買了沒住的,裝修了一大半,面積不大,60多平,總價30萬,隔了兩個房間,還可以看到“一線江景”。我們都很喜歡,想著30萬剛好是能承受的價格,就下定了。
就在這個時候,仲介跟我們説了,那房子的業主是要“實收”。因為他買那房子還沒“住”滿五年,營業稅是要收全部的,比之前三四千的稅多了上萬!我們兩邊家裏都不算特有錢的,這次買房,30萬要一次性付款,已經動用了兩邊家庭能用上的錢。我跟老公都是勤儉的人,可是剛出來工作沒多久,兩個人的積蓄加起來也就只有1、2萬,原本是打算拿來擺酒的。要為了房子犧牲婚禮嗎?我跟老公都很躊躇。
老公那邊一開始不敢做決定,怕我沒有婚禮會傷心。可是老爸跟我説你看新聞,總是説國幾條又出臺了要控制房價,可是誰知道能不能控制?結婚能等別人控制好再結嗎?
我最後還是答應先買房。登記之後,房産證有了兩個並排的名字。那是我用婚禮換回的房子。
經濟適用房的産生實屬無奈
責編:孫繼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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