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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委頒布具體辦法加快推進農村改革發展

 

CCTV.com  2008年11月19日 15:25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日報  

     《中共江蘇省委關於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決定》加快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意見》今日正式公佈。全文如下:

  為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加快推進江蘇農村改革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認真學習貫徹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加快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重大意義

  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是在我國改革發展進入關鍵階段召開的一次極其重要的會議。全會通過的《決定》,深刻闡述了新形勢下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重大意義,明確提出了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重大原則,全面部署了加強農村制度建設、積極發展現代農業、加快發展農村公共事業的各項任務,並對加強和改善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提出了新的要求,具有很強的思想性、指導性、操作性,充分體現了黨的十七大精神,充分體現了科學發展觀要求,充分體現了農村基層實際和農民群眾意願,是指導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農村改革發展的綱領性文件。全省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要把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作為重大的政治任務,切實抓緊抓好。

  改革開放30年來,江蘇農村改革發展取得巨大成就,農産品供給由長期短缺到總量基本平衡、豐年有餘,農民生活由溫飽到總體小康,農村所有制結構由單一集體經濟到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農村面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我省在農村改革發展進程中,全面建立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放開農産品市場,穩定發展糧食生産,積極調整農業結構,大力發展高效農業;率先發展鄉鎮企業,推動農村勞動力大規模轉移就業,帶動農民增收致富,促進小城鎮建設,積極探索了具有中國特色、江蘇特點的工業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道路;較早推進農村稅費改革,免徵農業稅,對農民實行直接補貼,加大對農村轉移支付力度,規範了國家、集體、農民之間的利益關係,基本形成了支農惠農強農政策體系;積極推進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加快發展農村社會事業,極大改善了農村生産生活條件;全面推進農村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組織建設,積極探索和創新黨組織設置、基層幹部選拔教育激勵、基層民主制度建設機制,有效夯實了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農村改革發展的偉大實踐,為全省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進行了創造性探索,為加快富民強省、“兩個率先”進程作出了歷史性貢獻,為促進城鄉社會和諧穩定奠定了堅實基礎,創造的許多經驗在全國産生了積極影響。

  我省改革開放30年來的實踐表明,推進農村改革發展,必須堅持把解決好農業、農村、農民問題作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強和改善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必須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尊重農村基層的首創精神,充分發揮農民群眾的主體作用,不斷創新體制機制,解放和發展農村生産力,優化農村發展環境;必須堅持以人為本,保障農民物質利益和民主權利,促進農民增收,改善農村民生,讓農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必須堅持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切實加大對“三農”的支持保護力度,實現農業和工業協調發展、農村和城市共同繁榮。

  我省農業農村發展正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推進農村改革發展既有許多有利條件,也面臨不少突出問題和新的挑戰。人多地少的矛盾突出,資源環境約束增強,農業設施裝備比較薄弱,保障糧食等主要農産品有效供給壓力增大;農村經濟體制尚不完善,農業産業化經營水平不高,農民組織化程度較低,農村勞動力總量過剩與結構性短缺並存,農産品市場體系、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業支持保護體系還不健全,農民持續增收難度加大,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仍在擴大;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水平與城市還有較大差距,徹底打破城鄉二元結構、根本改變農村面貌任務艱巨;農村就業方式、社會結構和利益格局發生深刻變化,加強農村民主法制建設、基層組織建設和社會管理任務繁重。在全省改革發展大局中,農業基礎最需要加強,農村發展最需要扶持,農民增收最需要加快。我們必須居安思危、加倍努力,克服困難、迎接挑戰,不斷鞏固和發展“三農”工作好形勢。

  當前,我省正處於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的關鍵階段。沒有農業的現代化,就沒有全省的現代化;沒有農民的全面小康,就沒有全省人民的全面小康;沒有農村的繁榮穩定,就沒有全省的繁榮穩定。推動科學發展,建設美好江蘇,迫切需要發揮我省農業基礎較好、工業化和城市化水平較高的優勢,全面實行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加快改造傳統農業,推進農業現代化,著力破除城鄉二元結構,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我們必須牢牢把握當前發展階段的新特徵,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新要求,順應廣大農民群眾的新期盼,進一步解放思想,搶抓機遇,勇於創新,紮實工作,毫不動搖地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著力解決制約農業農村發展的深層次矛盾和體制性障礙,走出一條有中國特色、江蘇特點的農業現代化道路,奮力開創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嶄新局面,以農村改革發展的新突破帶動全局改革,推進全面發展。

  二、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推進我省農村改革發展的指導思想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牢牢把握農村改革發展的戰略任務、基本方向和根本要求,堅持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針,堅持以産業化提升農業、工業化致富農民、城市化帶動農村,堅持以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為中心任務,創新體制機制,加強農業基礎,保障農民權益,促進農村和諧,積極探索有江蘇特點的農村改革發展新路子,努力在加快農業現代化、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推進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方面走在全國前列。

  根據中央部署,結合江蘇實際,到2020年全省農村改革發展的主要目標任務是:形成農民增收長效機制,農民家庭經營收入和工資性、財産性、轉移性收入不斷提高,全省農民人均純收入2012年突破1萬元,2020年達到1.8萬元左右,力爭在2017年比全國提前3年翻一番;農村改革創新和制度建設取得重大進展,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農村經濟體制更加健全,城鄉統一的生産要素市場比較完善,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全面建立;農業生産規模化、經營産業化、服務社會化水平全面提高,農業科技創新能力顯著增強,糧食等主要農産品供給得到有效保障,農業綜合生産能力和市場競爭力大幅度提升,基本實現農業現代化;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全面推進,農村文化全面繁榮,人人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機會,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和基本醫療衛生制度更加健全,農村社會管理體系進一步完善,民生狀況顯著改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進一步加強,農民民主權利得到切實保障;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農業生産體系基本形成,農村生態環境和人居環境顯著改善,可持續發展能力不斷增強。

  實現上述農村改革發展目標任務,必須全面遵循中央提出的五項重大原則,緊密結合江蘇實際,牢牢把握以下幾條:

  第一,把促進農民增收作為“三農”工作的核心任務。採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政策措施,廣辟農民增收渠道,大力發展現代高效農業,繁榮農村經濟,推動農民就業創業,促進農民收入持續較快增長。

  第二,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廣大農民群眾根本利益作為農村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以人為本,尊重農民意願,著力解決農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切實保障農民政治、經濟、文化、社會權益,促進農民全面發展,充分發揮農民在新農村建設中的主體作用。

  第三,把推進農業現代化作為農村改革發展的重要目標。切實鞏固農業基礎地位,加快農業組織形式和經營方式創新,大力推進農業科技進步,不斷提高農業的規模化、産業化、集約化水平,提高農業勞動生産率、土地産出率和資源利用率。

  第四,把改革創新作為農村發展的根本動力。切實尊重農民首創精神,鼓勵基層大膽實踐、積極探索,堅定不移地深化農村改革,創新思路、創新政策、創新機制,健全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農村經濟體制,不斷解放和發展農村社會生産力,增強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活力。

  第五,把推進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作為加快農村改革發展的主要著力點。針對制約農村發展的根本癥結,以破除城鄉二元結構為重點,加快農村制度建設和創新,建立健全以工促農、以城帶鄉長效機制,在更高層次上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不斷壯大縣域經濟這個統籌城鄉發展的主要載體,合理配置發展資源和生産要素,構建新型工農、城鄉關係,加快形成城鄉發展一體化新格局。

  第六,把加強和改善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作為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政治保證。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堅持黨在農村的基本政策,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和基層政權建設,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密切農村黨群幹群關係,促進農村和諧,形成加快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強大合力。

  三、大力推進農村改革創新,切實加強農村制度建設

  實現農村改革發展目標,必須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全面推進中央提出的六項制度建設,在農村體制機制改革的關鍵環節上取得突破,為農業農村發展提供強大動力和制度保障。

  (一)著力破除城鄉二元結構,建立促進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制度。儘快在城鄉規劃、産業佈局、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勞動就業等一體化方面取得突破,促進城鄉生産要素合理流動、公共資源均衡配置,形成城鄉一體化發展新格局。推進城鄉規劃一體化,統籌安排城鄉建設、基本農田、産業集聚、生活居住、生態保護等空間佈局,推進工業向園區集中、人口向城鎮集中、居住向社區集中、土地向適度規模經營集中,形成佈局合理、分工有序、開放互通的城鄉空間結構。推進城鄉産業發展一體化,積極推動城鄉結對幫扶和“村企挂鉤”,引導城市資金、技術、人才、管理等生産要素向農村流動,大力發展鄉鎮企業和農村服務業,全面繁榮農村經濟。推進城鄉基礎設施建設一體化,推動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向農村延伸,努力實現城鄉基礎設施共建共享,不斷改善農村生産生活條件。推進城鄉公共服務一體化,統籌發展城鄉文化、教育、衛生、科技、體育等公共事業,加快建立城鄉統一的公共服務體系。推進城鄉就業一體化,構建城鄉統一的人力資源市場,建立城鄉平等的勞動就業制度,加強農民工權益保護,儘快實現城鄉勞動就業同工同酬,子女就學、公共衛生、住房租購等均等待遇。建立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制,加快發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有條件的地方逐步推進城鄉社會保障一體化。統籌城鄉社會管理,積極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放寬中小城市和城鎮的落戶條件,引導和鼓勵在城鎮有穩定就業和住所、或參加城鎮社會保險以及自願放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民,有序轉為城鎮居民。在有條件的地方進行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並協調推進其他配套改革。

  著眼于增強縣域經濟活力和統籌城鄉發展實力,繼續推進強縣擴權改革,完善省直管縣財政體制,進一步擴大縣級經濟管理權限。切實加強縣城和重點中心鎮建設,充分發揮其聯結城鄉、集聚産業和轉移吸納農村人口的作用。積極改革城鎮管理體制,對經濟總量和人口達到一定規模的縣城鎮、重點中心鎮,賦予更大的行政和經濟管理權限,併合理確定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

  (二)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推進農業經營體制機制創新。毫不動搖地堅持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現有土地承包關係要保持穩定並長久不變,賦予農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完善土地承包經營權權能,依法保障農民對承包土地的佔有、使用、收益等權利。積極創新農業經營體制機制,加快轉變農業經營方式。家庭經營要向採用先進科技和生産手段的方向轉變,引導農民積極增加投入,提高集約化水平。統一經營要向發展農戶聯合與合作,建立多元化、多層次、多形式的經營服務體系的方向轉變,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提升統一經營服務水平。積極支持供銷合作社、農民合作組織、專業服務公司、專業技術協會、農民經紀人、農業龍頭企業等提供多種形式的生産經營服務。加大扶持力度,大力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增加集體資源性、資産性、服務性收入,到2012年蘇南、蘇中、蘇北地區行政村的村級集體收入力爭達到50萬元、20萬元、10萬元以上,切實增強集體經濟實力和統一經營服務功能。全面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對集體林地、林木實行家庭承包經營,或以均股、均利方式落實到農戶。繼續推進國有農場、農林場圃體制改革,增強發展活力。

  按照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鼓勵農民通過轉包、出租、互換、轉讓、股份合作等多種方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加強對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管理和服務,規範流轉行為,維護農民權益。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鄉鎮建立流轉交易服務中心,縣(市)建立相應服務平臺,有效銜接土地流轉供求。制定實施承包土地流轉最低保護價和片區指導價,建立流轉價格自然增長機制。

  (三)深化農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維護農民土地權益。按照産權明晰、用途管制、節約集約、嚴格管理的原則,創新完善農村土地管理制度。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全面落實地方政府耕地保護責任,嚴格控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規模。劃定落實永久基本農田,大力推進保護示範區建設,建立保護補償機制,確保基本農田總量不減少、用途不改變、質量有提高。加大土地復墾整理力度,實現建設佔用耕地的佔補平衡。組織實施“萬頃良田建設工程”試點,促進農村耕地資源、建設用地資源、公共服務資源等的有效有序集聚。科學修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強化規劃控製作用,統籌安排城鄉建設用地,優化土地利用結構,提高節約集約用地水平。搞好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加快農村集體土地發證進度。

  深入推進徵地制度改革,嚴格界定公益性和經營性建設項目用地,逐步縮小土地徵收範圍,完善徵地補償機制。依法徵收農村集體土地,按照同地同價原則及時足額補償,解決好被徵地農民的就業、住房、社會保障。在土地利用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範圍以外,經批准佔用農村集體土地建設的非公益性項目,允許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依法通過多種形式參與開發和經營,保證農民長期受益。創新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管理辦法,加快建立城鄉統一的土地市場,對依法取得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通過統一有形的土地市場,以公開規範的方式轉讓、出租土地使用權,享有與國有建設用地平等權益。創新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挂鉤方式,將撤並的農村居住點、廢棄建設用地復墾成耕地,經驗收合格後置換為建設用地指標,優先用於新農村建設。挂鉤項目經核定批准後,地方政府可預先啟用不超過當年拆舊復墾項目面積30%的週轉指標,先期用於農民住房建設。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嚴格宅基地管理,新建住宅必須在規劃區內實施,保障農民宅基地用益物權。積極開展“雙置換”改革試點,允許農民用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和住房置換城鎮社會保障及住房保障,實現農民向市民的身份轉換。積極調整土地收益分配使用結構,加大對“三農”的投入,在國家規定政策基礎上,省市縣各級再從土地收益中安排一定比例的專項資金,用於支持村莊復墾整理、農民宅基地置換等,推動新農村建設。

  (四)大力發展農民新型合作組織,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加快發展農民專業合作、土地股份合作、社區股份合作組織,不斷提高覆蓋率和帶動力,使之成為引領農民參與市場競爭的主要組織形式。到2012年,全省參加農民合作組織的農戶比例達到40%,2020年達到80%。把發展農民合作組織與推進高效農業規模化、農業産業化、服務社會化結合起來,加快發展現代農業。發揮能人帶動作用,引導和鼓勵農業龍頭企業、供銷合作社、種養大戶、基層幹部、科技人員、返鄉創業農民等領辦創辦農民合作組織。鼓勵農民合作組織發展農産品加工和流通,使農民獲得更多的加工、流通增值收益。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組建聯合社或農産品行業協會,提升組織化水平。加快發展農村土地股份合作社,鼓勵農民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引導合作社處理好利益分配關係,確保農民的土地收益。積極發展農村社區股份合作,推進農村集體資産産權制度改革,明晰産權主體,合理設置股權,探索農村集體資産運作的有效形式,促進農村集體資産保值增值,提高農民資産性收入。因地制宜發展勞務合作、資金互助合作等其他多種形式的新型合作組織。把農民合作組織作為扶持“三農”的重要載體,採取更加有效的政策措施,加強財政、稅收、規費減免、用地、用電和“綠色通道”等方面的支持,涉農貼息貸款項目和小額貸款要向合作組織傾斜。健全農民合作組織指導服務體系。

  (五)建立現代農村金融制度,加大對“三農”的金融支持。著力構建多層次、廣覆蓋、防風險、可持續的農村金融組織體系,加快發展縣(市)、鄉鎮銀行業金融機構,到2012年基本實現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農村信用社)、農業銀行和郵政儲蓄銀行、村鎮銀行和小額貸款公司對全省鄉鎮的“三個全覆蓋”。政策性銀行要拓展支農領域,商業銀行要大力發展縣域業務和涉農業務,支持江蘇銀行、南京銀行等地方銀行將機構網點和信貸業務向縣域延伸。保持農村信用社縣(市)法人地位穩定,發揮為農民服務主力軍作用。對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的“三農”貸款,實行單獨統計、單獨考核、單獨獎勵,確保“三農”貸款特別是農業貸款增長不低於各項貸款增長水平,確保縣域內金融機構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於當地發放貸款。鼓勵發展適合農村特點和需要的各種微型金融服務。允許有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信用合作。允許新型農村金融組織從金融機構融入資金。建立健全政府扶持、多方參與、市場運作的農村信貸擔保機制。各縣(市)和有條件的鄉鎮要組建或確定農業貸款擔保機構,省、市建立再擔保體系,為“三農”貸款提供擔保服務。擴大農村有效擔保物範圍,普遍開展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抵質押貸款試點,探索農民林地、水面承包經營權、合作組織股權、農業機械等抵質押貸款方式;積極推行農戶聯保、農戶互保、專業合作組織為成員擔保等多種信用保證方式。建立健全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鞏固發展主要種植業保險,積極推進經濟作物、養殖項目、高效設施農業以及農機具、漁船漁民保險試點,擴大農業保險覆蓋面。支持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改制上市,增加直接融資規模。

  加大對農村金融的政策支持力度。對在鄉鎮新設具有信貸功能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和新型農村金融組織,財政給予一定獎勵;對新增加的“三農”貸款,財政給予一定風險補償;對新型農村金融組織為農服務業務繳納的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和營業稅,給予50%獎勵。多渠道培養和引進農村金融人才,提高農村金融服務水平。加強農村金融監管,規範和引導民間借貸健康發展,切實防範風險。

  (六)完善農業支持保護制度,健全強農惠農政策體系。積極調整財政支出、固定資産投資、信貸投放結構,保證各級財政對農業投入的增長幅度高於經常性收入增長幅度,保證土地出讓金、耕地佔用稅、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等土地收益用於農業農村部分不折不扣地落實到位,保證各項強農惠農政策兌現執行,建立健全財政支農支出穩定增長機制。針對農業農村發展的薄弱環節,大幅度增加對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現代農業的投入,大幅度增加對農村基礎設施和社會事業的投入,大幅度增加對蘇北等經濟薄弱地區農村公益性建設項目的投入。加大對産糧大縣財政獎勵和糧食産業項目扶持力度。加強對財政“三農”投入情況的檢查考核,確保各項投入政策落到實處。大力整合財政支農資金和投資項目,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積極引導社會資本投資農業農村,發展農産品加工流通業和農村基礎設施、社會事業建設,逐步形成政府持續加大投入、農民自主增加投入、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投入的多元化投入機制。健全農業補貼制度,完善補貼辦法,逐年較大幅度增加農民種糧補貼,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健全農産品價格保護制度,穩步提高糧食最低收購價,完善糧食等主要農産品價格形成機制。健全完善糧食儲備制度,發揮吞吐調節作用。實施化肥等農資生産優惠政策,加強産銷調控。建立農業生態環境補償制度,逐步提高生態公益林等的補償標準,形成有利於保護耕地、水域、林地、濕地等自然資源和農業物種資源的激勵機制。

  四、積極轉變農業發展方式,加快發展現代農業

  建設現代農業,必須大力發展優質、高效、外向、生態、安全農業,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積極推進農業現代化,全面提高農業綜合生産能力和市場競爭力。

  (一)加快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提高集約化生産水平。我省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條件較為成熟,要在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基礎上,大力發展多種形式的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糧棉油大宗農産品生産,主要通過發展專業化服務,實現適度規模經營;蔬菜、園藝等高效種植業,主要通過專業合作、土地股份合作、土地租賃等形式,實現適度規模經營;畜牧、水産等特色養殖業,主要通過發展規模養殖與推進加工流通合作,實現適度規模經營。加強政策引導,對流轉土地農民給予補貼,對具有一定規模、帶動農戶增收明顯的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等規模經營主體給予扶持。2012年全省農業適度規模經營面積佔耕地面積的比重達到50%,2020年基本實現農業適度規模經營。蘇南經濟發達地區以及蘇中、蘇北有條件的地方,要加快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發展步伐,率先建設一批適度規模經營示範基地。

  (二)加快農業結構戰略性調整,提高産業化經營水平。以市場需求為導向,積極推進農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加快構建現代農業産業體系。加強糧食綜合生産能力建設,組織實施國家糧食戰略工程,重點扶持糧食主産區、種糧大戶,穩定糧食種植面積,優化品種結構,推進糧食高産技術普及化,繼續提高單産水平,實現糧食生産穩定發展,保障糧食有效供給。加大農業結構調整力度,把發展設施農業作為現代農業建設的重要舉措,大力發展設施園藝業、規模畜牧業和特色水産業,培育壯大優勢特色産業,推進高效農業規模化。到2012年,全省高效農業面積佔耕地面積比重達到35%以上。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大力發展農業龍頭企業,促進農産品加工業集聚發展,鼓勵龍頭企業與農民建立緊密型利益聯結機制,積極推進農業産業化經營。加強農産品市場體系建設,在農産品産區和集散地扶持建設一批骨幹農産品批發市場,鼓勵發展連鎖、配送、專賣等現代流通業態。完善“綠色通道”政策,降低農産品運銷成本。積極發展外向型農業,加強農業招商引資,大力推進農産品出口基地建設,加快農業“走出去”步伐。拓展農業功能,因地制宜發展都市農業、休閒觀光農業。扶持和保障高效農業建設用地,對設施農業、規模養殖、觀光農業、生態農業等農業項目用地,凡不破壞耕作條件的,按照農用地進行管理;對高效農業建設中的管理、倉儲用房以及配套服務等附屬設施建設用地,按照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管理,其用地指標可通過農村建設用地整理置換方式取得,面積控制在農業項目用地規模的3%以內。

  (三)推進農業科技進步,提高農業科技貢獻份額。建立健全農業科技創新體系、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和農民教育培訓體系,不斷提高農業科技水平。著眼于建設現代農業,大力推進農業科技自主創新。加大農業科技投入,設立農業科技創新專項資金,重點實施良種工程,加快培育一批糧油、蔬菜、花卉、林果、畜禽、水産等優良新品種。加強優質高效安全生産、農産品保鮮儲運及精深加工、循環農業及環境保護、農業工程與裝備等關鍵技術的研究開發。充分發揮公益性農業科研機構和農業院校的作用,規劃建設一批國內一流的科技創新平臺,吸引國內外農業科技人才,培育建設農業科技創新團隊。推進農科教、産學研結合,實施農業新品種、新技術、新模式工程,加快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應用。辦好和新建一批現代農業科技園區、農業科技型企業,使之成為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示範推廣的重要載體。切實加強農業技術推廣工作,加快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力爭3年內在全省普遍建設具有農業技術推廣、動植物疫病防控、農産品質量監管等功能的鄉鎮或區域性農技推廣綜合服務中心,並落實經費保障政策,改善服務手段,提高服務水平。全面推行責任農技服務,深入推進農業科技入戶,建立村級農業服務站點,確保每個村至少有一名農技員。制定激勵政策,引導更多的農業科技人員到農業技術推廣第一線建功立業。做好農業信息服務工作,積極推進農業信息服務工程建設,完善農業信息收集發佈制度,促進生産與市場的有效對接。加強農民教育培訓,整合社會培訓資源,廣泛開展農業科技和實用技術培訓,突出抓好種養大戶、科技示範戶、專業合作社負責人和村組幹部培訓,提高農民科技素質,積極培育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

  (四)大力推進農業標準化生産,提高農産品質量安全水平。健全完善農産品標準體系,積極推進農業標準化生産。大力發展無公害農産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保護農産品註冊商標和地理標誌,鼓勵創建名牌農産品。嚴格農産品産地環境、投入品使用、生産過程全程監控,明確責任分工,落實農産品生産、收購、儲運、加工、銷售各個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管責任,杜絕不合格産品進入市場。全面開展農産品産地質量安全適宜性評價,加強農業投入品生産、經營、使用的監督管理,積極推廣使用高效、安全農業投入品,建設優質安全農産品生産基地。加強農産品市場質量監測,擴大監督抽查範圍,增加抽查密度,提高監測覆蓋面。建立完善農産品質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強化農産品標識管理,實現生産記錄可存儲、産品流向可追蹤、儲運信息可查詢。整合各種檢測資源,完善農産品質量檢測網絡,建立健全農産品質量檢測、監管和執法體系。加強種子、化肥、農藥、飼料、獸藥等農業生産資料的質量監管。

  (五)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提高農業綜合生産能力。針對農業基礎設施薄弱環節,實行統籌規劃、集中治理、配套建設,全面提高農業綜合生産能力和防災減災能力。堅持不懈地搞好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大江大河治理,突出淮河、太湖、裏下河、沿海、滁河等地區的防災減災能力建設,建成一批大中型骨幹工程。加強大中型灌區改造、丘陵山區水源工程、圩區綜合治理、小型泵站改造、小農橋改造等農田水利建設,採取以獎代補、民辦公助等形式,鼓勵和支持農民廣泛開展小型農田水利建設。2010年完成大中型和重點小型水庫除險加固。加快實施土地整治和中低産田改造,開展土壤改良,推行測土配方施肥,提高耕地質量,不斷增加高産穩産農田比重。加強農業綜合開發,加快推進丘陵山區、黃河故道和採煤塌陷地開發利用,改善農業基礎設施條件,到2012年新增高産穩産農田800萬畝。把灘塗圍墾開發作為一項戰略性措施來抓,加強科學規劃,編制實施方案,加快開發利用步伐。加大漁池改造力度,實施百萬畝池塘生態改造工程。加強良種繁育基地建設。強化動物防疫體系建設。加快建設鮮活農産品冷鏈物流系統。積極推廣農機化新技術、新機具,重點推廣高效設施農業機械。加強氣象基礎設施建設,不斷提高農業氣象災害預測預報能力和服務水平。

  五、加快發展農村公共事業,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形成城鄉一體化發展新格局,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必須擴大公共財政覆蓋農村範圍,堅持不懈地興辦農村實事工程,切實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大力發展農村公共事業,使廣大農民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逐步實現城鄉居民基本公共服務同等待遇。

  (一)加強農村社會事業建設,提高農村文化、教育和醫療衛生發展水平。繁榮發展農村文化,用社會主義先進文化佔領農村陣地,滿足農民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深入開展文明村鎮、文明戶等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建立穩定的農村文化投入保障機制,推進重點文化惠民工程建設,儘快形成比較完備的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鼓勵作家、藝術家、出版工作者深入農村,創作符合農民審美需求的文藝作品,出版適合農村發展需要的圖書、電子音像製品,新聞媒體開辦面向“三農”的欄目、節目。開發農村特色文化資源。引導社會力量參與農村文化建設。加強農村文物、非物質文化遺産、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古樹名木保護。加快建設農村體育健身設施,廣泛開展農民健身活動。大力辦好農村教育事業,將農村義務教育經費全部納入政府公共財政保障範圍,完善義務教育“兩免一補”政策和經費保障機制,著力改善農村辦學條件,加大師資隊伍培養培訓力度,提高義務教育質量。鞏固發展普及農村高中階段教育成果,重點發展農村職業技術教育。積極發展農村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和繼續教育。切實提高農村中小學教師工資待遇,同一縣(市)範圍內城鄉教師執行統一的工資和津補貼標準,有條件的地方可發放農村中小學教師津貼。加快發展農村醫療衛生事業,重點辦好縣級醫院,在每個鄉鎮辦好一所衛生院,改革鄉鎮衛生院運行機制,推行鄉村衛生機構管理一體化,向農民提供安全價廉的基本醫療服務。健全農村大病救助制度。廣泛開展農村愛國衛生運動。堅持預防為主,加大重大疾病防治力度。強化農村藥品配送和監管。加強農村衛生隊伍建設,定向免費培養農村衛生人才,建立全科醫生培訓制度,妥善解決鄉村醫生補貼和養老保障問題,採取優惠政策吸引衛生人才紮根農村。加強農村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健全完善計劃生育獎勵扶助制度,加快計劃生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優生優育,穩定農村低生育水平,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問題。

  (二)健全農村就業服務和社會保障體系,提高農村民生保障水平。統籌城鄉就業,以創業帶動就業,實行勞務輸出、就近轉移和返鄉創業多策並舉,促進農村勞動力充分就業。建立健全農村勞動力就業的責任體系,實行城鄉統籌的就業登記制度,制定城鄉一體的就業規劃。建立健全農村勞動力就業服務體系,構建鎮村就業服務網絡,為農民提供各種就業服務。建立健全農村勞動力就業培訓網絡,加大農民職業技能培訓力度,有條件的地方實現免費培訓。把城鎮就業扶持政策向農村延伸,對農村零轉移貧困家庭勞動力發給《再就業優惠證》,憑證享受城鎮就業再就業扶持政策。加大對農民創業的扶持力度,為創業農民提供稅費減免、貸款貼息以及用地、用電、用水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強化農民創業培訓、服務和指導,積極推進適合農民特點的創業基地建設。關心照顧農村勞務輸出人員家庭兒童、老人和婦女生活。

  貫徹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原則,建立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按照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要求,力爭到2012年在全省範圍內基本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健全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低保標準增長機制和農村困難農民基本生活消費價格上漲動態補貼機制,實行應保盡保。完善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將城鎮規劃建設用地範圍內的被徵地農民全部納入保障範圍,實現即徵即保。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將規劃建設用地範圍外的被徵地農民逐步納入保障範圍,並探索將被徵地農民直接納入城鎮保障體系。繼續擴大農民工工傷、醫療、養老保險覆蓋面,做好農民工參保人員省內跨行政區域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工作。健全農村社會救助體系,建立農村五保供養標準增長機制,確保供養水平達到當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全面落實優撫政策,保障優撫對象的生活水平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完善農村受災群眾救助制度。大力發展以扶老、助殘、救孤、濟困、賑災為重點的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加大支持幫扶力度,促進農村殘疾人事業發展。加快發展農村老年社會福利和老齡服務,有條件的地方實行農村老年農民養老補貼制度。積極推進少數民族聚居鄉村建設。

  (三)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環境保護,不斷增強農村可持續發展能力。繼續推進城鄉道路、供電、供水、通信、環境等基礎設施共建共享,提高農村公共産品供給水平。進一步加強農村公路建設,完善農村路網,健全管理養護體制,將農村公路通達到符合規劃的農村集中居住點。全面實施鎮村佈局規劃和村莊建設規劃,加強農村規劃管理,大力推進集中居住點建設。加快推進城鄉區域供水。繼續搞好農村電網建設,提高農村用電保障水平。推進廣電網、電信網、互聯網“三網融合”,充分發揮信息化為農服務作用。完善拓展農村郵政服務。建立農村公共設施維護和長效管理機制,提高綜合利用效能。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全面開展以清潔水源、清潔田園、清潔家園和村莊綠化“三清一綠”為主要內容的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切實改善村容村貌。把保障飲用水源地安全作為農村環境保護的首要任務,切實做好水源地環境監管和污染治理工作。加大農村工業污染源監管和治理力度,加快推進農村分散工業企業入園進區,堅決淘汰污染嚴重企業。積極推廣農業清潔生産技術,提高化肥、農藥利用效率,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和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污染治理,有效減輕農業面源污染。建立健全農村環境監測體系,做好農村水體、大氣、土壤等的環境質量監測工作。加強農村防災減災工作,強化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宣傳普及防災減災知識,制定完善基層災害應急預案,增強農村災害防禦能力和應急救援能力。

  (四)實施新的農村實事工程,大力改善農民生産生活和農村發展條件。在興辦兩輪農村五件實事基礎上,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新要求和農民群眾的新期盼,規劃實施新一輪農村實事工程,讓農民群眾得益受惠。一是農村人才工程。加強農村實用人才、農村基層管理人才、農村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5年培養培訓掌握一定技術的農村實用人才100萬名、鄉村幹部3.5萬名、鄉鎮企業管理人員5萬名、農技人員5萬名,為農村發展提供人才保障。實施一村一名大學生計劃,2012年前每個行政村至少有一名大學生。逐步實行農村中等職業教育免費。加大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和農民創業培訓力度,對農村退役士兵實行免費職業技能培訓,2012年前每年共培訓40萬人。全面開展城市對農村的支教、支醫、支農行動。二是農民健康工程。鞏固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逐步提高籌資標準,以縣(市)為單位參合率穩定在95%以上。改善農村衛生機構服務條件,到2010年全面完成鄉鎮衛生院基本建設和村衛生室設備配備任務。擴大免費公共衛生服務範圍,逐步推行住院分娩補助政策和免費婚檢。加快實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2010年年底前完成1200萬農民飲水安全建設任務,基本解決農村飲水安全問題。三是為農服務工程。有效整合各種資源,2012年年底前在所有行政村建設融便民服務、科技服務、醫療服務、文體活動、黨群議事等於一體的綜合服務中心,農村日用品、農業生産資料等連鎖經營服務網絡覆蓋80%以上的行政村。加快發展農村公共交通,2012年基本實現城鄉客運一體化。四是農村文化工程。加強農村文化設施建設,2010年實現鄉鎮有文化站、村有文化室,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縣(市)有支中心、鄉鎮有服務點,2012年農村有線電視、數字電視入戶率共達70%以上。大力實施送書、送戲、送電影下鄉活動,每年在全省農村巡迴演出優秀劇目1000場以上,每個行政村每月至少放映一場電影。推進農家書屋建設。五是農村環境工程。加快實施河道清淤,2012年年底前完成縣鄉河道和村莊河塘疏浚整治任務。全面推進農村垃圾收運設施建設,2012年基本實現農村生活垃圾集中無害化處理。積極推廣經濟實用、維護簡便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技術。實施農村改廁、改圈、改廚,發展秸稈氣化、沼氣等清潔能源,2012年年底前基本完成農村衛生改廁任務。積極開展村莊綠化,2012年蘇南、蘇中、蘇北地區規劃保留村莊綠化覆蓋率分別達到25%、30%、35%。六是脫貧攻堅工程。對全省農村年人均純收入低於2500元的貧困人口,積極採取發展生産、擴大就業、提高保障水平、政府和社會幫扶救助等措施,確保2012年年底前基本消除絕對貧困現象。

  (五)強化農村社會管理,保持農村社會和諧穩定。繼續推進農村綜合改革,2010年基本完成鄉鎮機構改革任務,著力強化鄉鎮的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能力。按照事權與財權相匹配的原則,規範縣鄉權責關係和財政分配關係,科學劃分縣鄉事權和財權。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建立健全鄉鎮政府基本運轉和公共服務、社會管理的財政保障機制,提高對行政村運轉經費保障標準。區別鄉村債務情況,研究制定扶持政策,積極穩妥化解鄉村債務。擴大村民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試點,健全農村公益事業建設機制。繼續做好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堅持服務農民、依靠農民,健全完善農村社會管理機制,加強農村社區建設,積極開展農村和諧社區創建活動,逐步建立服務功能完善和管理水平較高的農村社區服務體系。做好農村信訪工作,暢通農村社情民意表達渠道,加強人民調解,及時排查化解矛盾糾紛。深入開展平安創建,加強農村政法工作,全面推進農村治安組織、群防群治組織和村警務室建設,搞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全面貫徹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依法管理農村宗教事務。

  六、加強和改善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為推進農村改革發展提供堅強政治保證

  推進新時期農村改革發展,必須堅持黨管農村工作的優良傳統和重大原則,把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作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的精神全面推進農村黨的建設,切實增強各級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不斷提高黨領導“三農”工作的水平。

  (一)完善黨領導農村工作體制機制,形成齊抓共管工作合力。強化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農村工作綜合部門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各負其責的農村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各級黨委、政府要認真履行對“三農”工作的組織領導責任,在政策制定、工作安排、財力投放和幹部配備等方面真正體現重中之重的要求。黨政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農村工作,各級黨委要有負責同志分管農村工作。縣(市)、鄉鎮黨委要把工作重點和主要精力放在農村工作上。調整充實各級黨委農村工作領導機構,強化黨委農村工作綜合部門設置和力量配備,使其更好地履行政策研究、綜合協調、指導服務、督促檢查等職能。建立職能明確、權責一致、運轉協調的農業行政管理體制。堅持和完善“米袋子”省長負責制及市縣長分級負責制、“菜籃子”市長負責制,落實糧食等主要農産品保供責任。強化各部門在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的職責,推進管理職能和公共服務向農村延伸,推動農村工作與城市工作有機銜接、良性互動。建立科學的“三農”工作考核評價體系,把耕地保護、糧食生産、農業發展、農民增收、“三農”投入、環境治理、和諧穩定等作為考核地方特別是縣(市)領導班子績效的重要內容。支持人大、政協履行職能,發揮民主黨派、人民團體和社會組織積極作用,共同推進農村改革發展。

  (二)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打牢推進農村改革發展基礎。以加強黨員隊伍先進性建設和提高領導班子科學發展能力為重點,深入開展“三級聯創”活動,大力實施“強基工程”,把鄉村黨組織建設成為推動科學發展、帶領農民致富、密切聯絡群眾、維護農村穩定的堅強領導核心。進一步加強鄉鎮黨委自身建設,充分發揮鄉鎮黨委在農村基層組織建設中的作用。抓好以村黨組織為核心的村級組織配套建設,領導和支持村委會、集體經濟組織、共青團、婦代會、民兵等組織和鄉鎮企業工會組織依照法律法規和章程開展工作。創新農村黨的基層組織設置形式,推廣在農村社區、農民專業合作社、專業協會和産業鏈上建立黨組織的做法。健全城鄉黨的基層組織互幫互助機制,加快形成城鄉統籌的基層黨建新格局。積極拓展基層黨組織社會工作職能,發揮基層黨組織協調利益關係、化解社會矛盾、做好群眾工作的重要作用。通過財政轉移支付及黨費支持等途徑,形成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幹部報酬和養老保險、黨員幹部培訓專項資金保障機制,逐步提高村幹部待遇,切實解決村主要幹部養老保障問題,完善離任村幹部生活困難補貼辦法。抓緊村級活動場所建設,兩年內覆蓋全部行政村。省市縣成立農村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中心,加強鄉村遠程教育站點建設,整合、開發教學資源,深入開展學用活動。

  (三)加強農村基層幹部和黨員隊伍建設,提高&&致富、帶領致富能力。著力建設一支守信念、講奉獻、有本領、重品行的農村基層幹部隊伍。拓寬農村基層幹部來源,注重從政治素質強、發展能力強的“雙強”型黨員中選拔村幹部。改革農村基層組織領導班子成員選舉辦法,2011年全省鄉鎮黨委集中換屆時所有候選人實行“公推”,有條件的實行直選。在普遍實行“兩推一選”的基礎上,力爭所有村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實行“公推直選”。探索村黨組織書記跨村任職。深入開展“鄉村學華西、農村幹部學吳仁寶”活動。大規模培訓農村基層幹部,依託高校、黨校等建立培訓基地,對鄉村主要幹部開展集中培訓輪訓,著力提高他們推動科學發展、帶領農民致富、做好群眾工作和依法辦事的能力。加大從優秀村幹部以及選聘到村任職的大學生中考錄鄉鎮公務員、鄉鎮事業單位人員和選任鄉鎮領導幹部力度。積極開展農村黨員幹部科技素質培訓,完善支部黨課、基層黨校集中輪訓、農村黨員冬訓等制度。廣泛開展黨員“雙帶”、設崗定責、依崗承諾、創先爭優等活動,積極構建黨員聯絡服務群眾工作體系。加強和改進流動黨員管理工作,做好農民工中黨的工作,建立健全城鄉一體的黨員動態管理機制。做好在優秀青年農民中發展黨員工作。大力實施農村“雙培”工程,努力把致富能手培養成黨員,把黨員培養成致富能手。

  (四)加強農村民主法制建設,推進農村依法治理。把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揚民主和嚴格依法辦事有機結合起來,積極穩妥地推進農村基層民主建設。充分尊重黨員主體地位,保證黨員按照黨章規定履行義務、行使權利。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定期開展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述職評議,實行鄉鎮黨員代表大會代表任期制,擴大鄉鎮黨員代表大會常任制試點範圍。以擴大有序參與、推進信息公開、健全議事協商、強化權力監督為重點,加強基層政權建設。完善鄉鎮治理機制,依法保障農民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推進村民自治,完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制度,健全村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逐步實行城鄉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人大代表,擴大農民在縣鄉人大代表中的比例,密切人大代表與農民的聯絡。加強農村法制建設,深入開展民主法制村(社區)創建活動,加大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力度,搞好農村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增強農民依法行使權利的能力和履行義務的自覺性,推進農村依法治理。充分發揮農民群眾新農村建設的主體作用,組織廣大農民自力更生、艱苦奮鬥,依靠辛勤勞動建設幸福美好家園。

  (五)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密切黨群幹群關係。堅持教育、制度、監督、改革、糾風、懲治相結合,推進農村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進一步落實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以樹立理想信念和加強思想道德建設為基礎,深入開展反腐倡廉教育,弘揚求真務實、公道正派、艱苦奮鬥、勤儉節約的作風,築牢農村黨員、幹部服務群眾、廉潔自律的思想基礎。以規範和制約權力運行為核心,全面推進黨務公開、政務公開、村務公開,健全農村集體資金、資産、資源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開展鎮村幹部、基層站所負責人勤廉雙述和民主評議,發揮黨代表監督作用,促進基層幹部民主作風建設。以維護農民權益為重點,圍繞黨的農村政策落實情況加強監督檢查,切實糾正損害農民利益的突出問題,嚴肅查處涉農違紀違法案件。教育和引導廣大農村黨員、幹部牢固樹立群眾觀念,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説實話、辦實事、求實效,努力創造實實在在的業績。

  各地各部門要按照中央《決定》和省委《意見》,制定具體實施辦法,明確工作重點,落實工作責任,細化工作舉措,把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全省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要緊密團結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解放思想,銳意進取,努力開創“三農”工作新局面,為又好又快推進“兩個率先”、建設江蘇更加美好的明天而不懈奮鬥!

責編:劉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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