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義勇為是一種責任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8月17日 16:30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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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光明網
17日中午12點,在南京建鄴區興宏園小區內,一蒙面歹徒搶劫路人三萬元現金後逃竄。金陵中學河西分校7名高中學生聞訊後緊追不捨,並在民警協助下將歹徒擒獲。(4月18日《揚子晚報》)
中學生該不該見義勇為?回答是肯定的,問題在於怎麼“為”。
見義勇為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是“天地之常理” ,也是人生的一種價值取向。離開見義勇為,社會要平安、健康發展是不可能的。這種美德不是生來就有的,需要從小鍛鍊培養。學校和家庭應該擔負起這種培養責任。
當然,見義勇為不能蠻幹,強調“智為”無疑是對的。但如果有條件、有能力、有把握,尤其是在我強“敵”弱的情況下,還是應該提倡“勇為”。當然,是否“勇為”,要視具體情況而定。2006年9月5日晚6時許,廣州荔灣區芳村大道東下市直街的一間小髮廊內,一對夫婦因為發生口角,丈夫憤然打開煤氣瓶要與妻子“同歸於盡”。危急關頭,兩名放學路過的花地中學初中女生在聽到求救聲後,撞壞房間側面的小門將女子救出,求死男子最後自焚身亡。正是這種“勇為”,既抓住了“戰機”,又減少了損失,並經受了一次活生生的鍛鍊和考驗。這對於培養“生以載義”的英雄主義和浩然正氣,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見義勇為既是一種精神,更是一種責任,是構建和諧社會之必須。有沒有這種責任,人生是大不一樣的。藏族有句諺語説得好:坐在家中活百歲,不如為國爭光彩。(沈仰佑)
責編:趙旋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