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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決議文”是“法理台獨”告白書

 

CCTV.com  2007年10月11日 21:09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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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歡迎您繼續關注《海峽兩岸》,近日,民進黨代表大會通過了陳水扁主導的所謂“共識版”的“正常國家決議文”,在這個“決議文”當中,明目張膽地提出要“早日完成台灣正名,制定新憲法,在適當的時機舉行公民投票,以彰顯台灣為主權獨立國家”。對此,中共中央臺辦發表談話指出,這是陳水扁和民進黨內少數頑固“台獨”分子為繼續通過“憲改”“公投”謀求“台灣法理獨立”拋出的新的“台獨綱領”。那麼,為什麼説,“正常國家決議文”是 “法理台獨”的告白書?就這樣的話題,我們邀請到了兩位嘉賓為您做深入分析,這位是中國人民大學的黃嘉樹教授,您好。

    黃嘉樹:您好,觀眾朋友大家好。

    主持人:這位是中國社科院的劉紅教授,您好。

    劉紅:您好,大家好。

    主持人:好,在我們探討之前呢,我們一起來通過一個短片看一看相關的情況,一起來看。

    短片:

    根據台灣媒體的報道,近日,在陳水扁的強力主導下,民進黨代表大會通過了所謂的“正常國家決議文”。這個“決議文”維持了陳水扁當局一貫的兩岸“一邊一國”的論調,繼續鼓吹“正名制憲”和“入聯公投”。對此,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負責人發表談話表示,所謂的“正常國家決議文”是“陳水扁和少數‘台獨’分子為繼續通過‘憲改’、‘公投’謀求‘台灣法理獨立’而拋出的新的‘台獨綱領’”。

    據台灣媒體報道,今年5月,民進黨就成立了所謂“正常國家決議文”的起草小組,草擬“決議文”的內容;8月初,民進黨政策會擬定了所謂的“正常國家決議文”草案,聲稱台灣是所謂的“主權獨立的國家”,並主張要“正名制憲”。9月上旬,時任民進黨主席的遊錫堃提出了有別於民進黨版本的“決議文”版本。9月25日,陳水扁也提出了自己主導的“決議文草案”,這個“決議文草案”將民進黨的版本和遊錫堃的版本做了拼湊。9月30日,陳水扁版本的所謂“正常國家決議文”在民進黨代表大會上獲得通過。

    所謂“正常國家決議文”是民進黨二十多年來“台獨”主張的繼續與深化。1991年,民進黨通過了“台獨黨綱”,明確提出要以公民投票的方式建立所謂的“台灣共和國及制定新憲法”,主張“以台灣的名義積極爭取重新加入聯合國”。1999年5月,民進黨又通過了“台灣前途決議文”,借所謂“中華民國”的外衣,聲稱“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任何有關‘獨立’現狀的變動必須經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投’方式決定”,還提出“台灣應廣泛參與國際社會,並以尋求國際承認、最終加入聯合國”為目標。而新通過的所謂“正常國家決議文”與民進黨的“台獨”主張一脈相承,而且在強調“公投”上比此前有過之無不及。

    主持人:我們看到這個所謂的“正常國家決議文”出籠之後,可以説遭到了海內外各界的強烈的反對,那麼為什麼説這個所謂的“正常國家決議文”是陳水扁和民進黨內少數的“台獨”分子推動“法理台獨”的告白書呢?

    劉紅:就這個決議文來講,民進黨有很多,他成立21年了,一開黨代會就有決議出來,比如説在2002年的時候,通過了有一個所謂的“黨政同步”的決議文,比如説去年通過了取消黨內派系的決議文,這種決議文很多。但是圍繞“台灣地位”,圍繞“台獨”行為的,圍繞“台獨”理論的,民進黨大概有三個決議。

    一個就是1991年10月份的那個“台獨黨綱”,第二就是1999年5月份通過的“台灣前途決議文”,那麼這一次就是圍繞“台獨”的第三個決議文。為什麼説這個決議文是一個“法理台獨”的一個告白書?或者説是“法理台獨”的一個行動綱領呢?我們可以從它的內容上來看,一個它主要是宣傳要完成“台獨國家正常化”,就是所謂決議文裏講的“要彰顯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這是它的主要目標,這是它定的“台獨”的一個目標。

    那麼從這個“決議文”第二大塊的內容來講呢,就是它的“台獨”手段,如何來完成“台獨國家的正常化”,如何來“彰顯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那麼它跟前面的兩個決議文比,它還是有一些新的特點,手段上,一個就是把“台灣正名”,通過“台灣正名”,就是陳水扁7年多來,他集中搞的“台獨”政策,“台獨”政策化,就是“台灣正名”來作為“彰顯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的一個重要方面,重要手段。

    第二就是制定“台獨新憲法”,就是陳水扁這2、3年一直講的,要制定一個什麼“合身、合時、合用”的一個“台獨新憲法”。

    第三個應該來説,就“台獨”的手段來講,是一個新的發明創造了,就是跟這幾年來比的話,他是一個新的發明創造,就是提出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這是他這一次 “正常國家決議文”的一個重點內容,就是用加入聯合國的方式來彰顯“台灣獨立地位”,來完成“台獨的國家化”,“台獨國家的正常化”。

    主持人:也就是從內容來看有一些新的關鍵詞值得注意,那也可以看出這是陳水扁和少數的“台獨”分子推動“法理台獨”一個實際的步驟,但是我們看到這個所謂的“正常國家決議文”呢,有的學者是這樣認為的,説這是“不正常的人”推出的這樣一個“不正常的決議文”,對此,黃教授您做何評論?

    黃嘉樹:我想這也是一個很有趣的評論了,所謂正常,顧名思義何為正?就是説符合法理,是正確的,符合道理,所謂常就是符合常識,符合人的常識,也是人們司空見慣的事情,所以加在一塊叫正常。那麼台灣作為一個地區,它無論是從法理上,還是人們的常識感受上,不光是兩岸的人民,全世界的觀感,在台灣問題上,不管是國際法的定位,聯合國的有關文件,還是台灣當局自己現在所奉行的法理性的文件,都沒有説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就是説台灣從來沒有具備一個“主權國家”的地位,那麼你用一個“主權國家”的標準來檢視,當然發現這也不正常,那也不正常,所以他就在“決議文”寫上所謂“國際關係不正常”,所謂它的“國家認同不正常”,所謂它的“憲政體制不正常”,為什麼?因為他用國家的標準來檢查一個地區。當然他認為這些都不正常。那説明什麼呢?説明即使在“台獨”分子的眼中,其實台灣也不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主持人:那我注意到在這個“決議文”裏有一個關鍵詞值得關注,那就是所謂的“正常國家”,我想請問一下二位,就與之前,也就是1991年他們制定的這個“台獨黨綱”裏提出的所謂的“台灣共和國”有怎樣的差異?

    劉紅:就民進黨關於“台獨”的定位和稱呼,它是有個演變過程的。那麼在“台獨黨綱”的時候,也就是在1991年10月份的那個時候,他們就是提出要通過公民投票的方式來成立所謂的 “台灣共和國”。也就是説在“台獨黨綱”的關於這個台灣的定位裏面,也就是當時他認為他還沒有“獨立”,他還要通過所謂“住民自決”的原理,公民投票的方式來完成“台獨”,這也就是大家講的叫“公投台獨”。

    那麼當時它定位台灣還沒有完成“台獨”,所以這個就發展到1999年5月,當時也是在陳水扁的主導下通過所謂的“台灣前途決議文”,那麼在“台灣前途決議文”裏面,就已經把“台獨黨綱”裏面的關於“台獨”的定位又往前跨了一步,就是説台灣已經“獨立”了,陳水扁也在這個基礎上,在2002年8月3日就提出了“一邊一國,兩岸兩國”的問題。

    那麼當時公投是幹什麼用的?就是説“台灣已經獨立”了,如果説要統一的話,那麼要公民投票來解決,這就是大家講的叫“公投拒統”,他用公民投票的方式,黨綱的時候是完成“台獨”。現在到了1999年5月就變成了用公民投票的方式來拒絕統一了。那麼這一次也就是説在民進黨執政7年多以後,他又提出了這個所謂的“正常國家決議文”,重點就是要提出了一個所謂的“國家正常化”的問題,就是“台獨正常化”的問題。

    也就是説他根據7年多來,他已經把很多“台獨”的理念,“台獨”的路線已經變成了具體的“台獨”政策。經過7年多來,他認為,拿陳水扁的話來講,他不完整,也是一個不完整的一個所謂的“國家”。所以他要通過“正名制憲”,特別是加入聯合國的方式來完成“台獨國家的正常化”,所以應該來説,他是走過了這一個過程的。

    黃嘉樹:所以這個中間這個關鍵詞就在“正常”兩個字,就是“正常”變成了民進黨發明的一個等於一個自我的標尺,然後凡是他看著不順眼的,他就打為不正常,然後就要改變他。凡是他認為應該維護的,就屬於正常,所以正常不正常變成他砍掉現行體制的所謂“法理一中”框架中這個部分的一把砍刀。

    主持人:那麼這一版所謂的“正常國家決議文”與之前遊錫堃曾經提出的所謂 “決議文”有哪些差異,那麼這一個“決議文”的通過對於民進黨來説又意味著什麼?黃教授?

    黃嘉樹:它是這樣,因為在9月30日這個會上,遊錫堃和他的支持者提出了一個更激進的“台獨”版本的一個“決議文”草案,但是只有40幾個人同意,所以慘敗。

    那麼相對於遊錫堃那個更激進的草案,因為那個是直接主張“台灣要改國號”,那麼現在通過的這個草案呢,表面上用了一些更含混的字眼,其實意思是差不多的。所以我過去形容它叫做95步笑100步,有那麼一點點差異。但是現在民進黨內有不同的評論,有人認為這是所謂黨內穩健派的勝利,説明那種“急獨”的主張被剎車了,就是説它通過現在版本的這個“決議文”,實際上已經從“急獨”的立場往後退了,但是也有民進黨很資深的評論家,認為其實現在這個版本“決議文”的通過,就反映整個民進黨全黨更加向“台獨”的方向傾斜。因為之所以有更激進的版本能提出來跟他對決,本身就是在陳水扁這些時間他不斷地推動“台獨”所造成的一個氛圍底下,形成大家競相比,看誰“獨”的更猛,更激烈,造成黨內這麼一個氣氛的情況下,産生了所謂兩個版本的對決。

    那麼雖然現在相對比較溫和的一個版本,相對的,只是相對於那個直接要“改國號”的版本,相對比較溫和的,最後通過的是這個。但是它的字裏行間處處還是體現要全面推動“台獨”,它提出了五個“不正常”,要全面修改現行的體制,這樣一個所謂“台獨告白”的精神在裏面。所以反映出來目前民進黨整個黨它還是向“台獨”的方向更加傾斜。我個人認為,這種認為民進黨實際上是向“激進台獨”方向進一步強化,從這個“決議文”看出來,這個生態的變化趨勢,我覺得是可以同意的。

    主持人:那我們現在再來看一看時間點,這個所謂的“正常國家決議文”,為什麼會在這個時候拋出來呢?劉教授?

    劉紅:就台灣媒體來講,他們對陳水扁所謂的“正常國家決議文”這個時候拋出來,説他是一石四鳥,那麼第一個就是説他為了推進“台獨”,因為我們知道從5、6月份陳水扁推行“申請入聯”,在聯合國失敗以後,那麼他要把這個“台獨”繼續往前走,繼續要擴大聲勢。所以他就提出了這個所謂的“正常國家決議文”來把“台獨”浪潮繼續往前推,一直推到明年的選舉,或者今後一個階段裏面,民進黨有一個所謂的確定的一個目標,也就是説這個“決議文”成了“台獨”的一個行動綱領了。

    那麼第二,他是為了選舉,因為我們知道兩場選舉等在那裏,那麼就民進黨來講的話,如果按照遊錫堃版的決議文來講,那麼他顯然對中間選民可能有一定的傷害,所以陳水扁的陳水扁版的這個決議文出來,他一方面提出來一個所謂的“台獨正常化”的問題,用這個來繼續加大對極端“台獨”分子的政治動員,就是繼續控制深綠那個版。

    那麼一方面他又用做些文字遊戲,減少刺激的字眼來增加對中間選民的欺騙性,現在這個是為他的選的服務的,因為選舉越來越近了,他需要從選舉的大局來出發,來制定黨內的這個綱領。

    那麼第三個,他恐怕是為了搶權,因為從民進黨現在來看的話,他通過的關於“台獨”的三個“決議文”都是陳水扁主導的,那麼事實上這一個“決議文”前期是遊錫堃主導的,遊錫堃主導推動這個“正常國家決議文”目的很明確,就是想繼續保持對民進黨的控制權,進而對今後一個時期保持他的主導權,那麼陳水扁看到了這一點,因為從理論上來講,陳水扁應該隨著謝長廷的參選熱情的高潮和民進黨選情的提升,他應該逐漸退出權力中心。但是這對陳水扁來講,他從自保也好,他從“台獨”也好,他都需要這個權力,所以他看到了遊錫堃這個目的以後,那麼他就開始出來主導,陳水扁版的通過,這樣通過主導這個“決議文”來重新肯定他在黨內的領導地位。

    第四就是牽制謝長廷,就是他通過制定這個“決議文”,通過對民進黨的控制,通過對“台獨”的推動,包括他在選舉上出的一些主意,或出的一些力來控制謝長廷。

    主持人:好,非常感謝二位嘉賓對所謂的“正常國家決議文”是“法理台獨”告白書這樣一個話題所做的分析,謝謝。

    主持人:好,觀眾朋友感謝您收看這一期的《海峽兩岸》,下期節目我們再見。

     

責編:韋梁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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