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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與老撾的雙邊關係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11月08日 10:06 來源:外交部網站

一、政治關係
  
  (一)中國和老撾是山水相連的友好鄰邦,兩國人民自古以來和睦相處。1961年4月25日中國和老撾正式建立外交關係,兩國保持睦鄰友好。70年代末至80年代中,兩國關係曾出現曲折,1989年中老關係恢復正常。10多年來,中老雙邊關係得到全面恢復和發展,兩國領導人頻繁互訪,在政治、經濟、軍事、文化、衛生等領域的友好交流與合作不斷深化,雙方在國際和地區事務中保持密切協調與合作。老撾政府堅持一個中國的立場,支持中國人民和平統一祖國大業。

  (二)中國訪老的主要領導人有:

  李鵬總理(1990年12月)

  鄒家華副總理(1992年11月)

  錢其琛國務委員兼外長(1993年1月)

  喬石委員長(1996年11月)
  
  吳邦國副總理(1997年10月)

  2000年11月11-13日,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對老撾進行國事訪問,這是中國國家元首首次訪問老撾,在雙邊關係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訪問期間,兩國簽署發表了關於雙邊合作的《聯合聲明》,確定發展兩國長期穩定、睦鄰友好、彼此信賴的全面合作關係。
  
  老方訪華的主要領導人有:
 
  老撾部長會議主席凱山豐威漢(1989年10月)

  老撾政府總理坎代西潘敦(1991年、1993年)

  老撾國家主席凱山豐威漢(1992年4月)

  老撾國家主席諾哈馮沙萬(1995年6月)

  老撾國會主席沙曼維亞吉(1995年5月、2000年1月)

  老撾政府副總理坎培喬布拉帕(1995年11)

  老撾政府副總理本楊沃拉吉(1997年7月)

  老撾國家副主席兼建國陣線中央主席烏敦卡迪亞(1998年3月)。

  老撾政府總理西沙瓦喬本潘(1999年1月)

  老撾國家主席坎代西潘敦(2000年7月)

  老撾政府總理本揚沃拉吉(2002年2月)

  老撾建國陣線中央主席西沙瓦喬本潘(2002年5月)

  (三)中老兩國有著500公里的共同邊界。1990年,兩國政府開始劃界談判。1991年10月,兩國總理在北京簽署了《中老邊界條約》。此後,雙方先後簽署《中老邊界議定書》、《中老邊界制度條約》和《中老邊界制度條約的補充議定書》。兩國政府通過友好協商,在較短的時間內圓滿解決了邊界問題,為國與國之間通過和平談判解決邊界問題樹立了典範。中老邊界已成為一條和平、友好與穩定的邊界。

  (四)兩國簽署協定情況

  《中老貿易協定》(1988年12月)

  《中老邊境貿易的換文》(1988年12月)

  《中老領事條約》(1989年10月)
 
  《中老文化協定》(1989年10月)

  《關於處理兩國邊境事務的臨時協定》(1989年10月)

  《中老邊界條約》(1991年10月)

  《中老民航諒解備忘錄》(1991年4月)

  《中老邊界議定書》(1993年1月)

  《中老遣返在華老撾難民的議定書》(1991年4月)

  《中老關於鼓勵和相互保護投資協定》(1993年1月)

  《中老邊界制度條約》(1993年12月)

  《中老汽車運輸協定》(1993年12月)

  《中國、老撾、緬甸確定三國交界點協定》(1994年8月)

  《中老瀾滄江-湄公河客貨運輸協定》(1994年11月)

  《中老旅遊合作協定》(1996年10月)

  《中老關於成立兩國經貿技術合作委員會協定》(1997年5月)

  《中老邊界制度條約的補充議定書》(1997年7月)

  《中老民事刑事司法協助條約》(1999年1月)

  《中老避免雙重徵稅協定》(1999年1月)

  《中國、老撾、緬甸和泰國四國瀾滄江-湄公河商船通航協定》(2000年4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老撾人民民主共和國關於雙邊合作的聯合聲明》(2000年11月)

  《中國國土資源部與老撾工業手工業部合作開發萬象鉀鹽礦的原則協議》(2000年11月)

  《中老經濟、貿易和技術合作委員會首次會議紀要》(2000年11月)

  《中國農業部和老撾農林部關於農業合作的諒解備忘錄》(2000年11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老撾人民民主共和國引渡條約》(2002年2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老撾人民民主共和國政府經濟技術合作協定》(2002年2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老撾人民民主共和國政府關於中國向老撾提供優惠貸款的框架協議》(2002年2月)

  《中國人民銀行與老撾人民民主共和國銀行雙邊合作協議》(2002年2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與老撾人民民主共和國教育部2002-2005年教育合作計劃》(2002年2月)

  二、經貿關係

  中老關係正常化以來,兩國經貿關係發展順利。雙方先後簽署了貿易、投資保護、旅遊、汽車運輸、經濟技術合作等協定,並成立了雙邊經貿與技術合作委員會(2000年11月雙方在萬象召開首次會議)。兩國貿易額從1989年的713萬美元上升至1995年的5,400萬美元。受亞洲金融危機的影響,兩國貿易額出現滑坡,1997和1998年,雙邊貿易額分別為2,875萬美元和2,573萬美元。1999年回升到3,171萬美元,同比增長23%。2000年高達4,084萬美元,同比增長288%(中方出口3,442萬美元,比上年增長553%;進口642萬美元,比上年下降328%)。2001年為6,187萬美元,同比增長51.4%。

  中國公司于1990年開始赴老投資辦廠,截至2001年底,投資合同總額約7500萬美元,投資領域涉及建材、種植養殖、藥品生産、森林採伐等。與此同時,中國公司在老撾還積極參與勞務和工程承包,合同總額累計超過5億美元。

  中國為老撾援建的項目有地面衛星電視接收站、南果河水電站及輸變電工程、老撾文化宮等,正在實施的項目有萬榮水泥廠二期工程,待實施項目有瑯勃拉邦醫院等。

  三、軍事關係

  中老關係正常化後,兩軍關係也得到恢復和發展。1991年,兩國重新互設武官處。中國軍隊領導人遲浩田、張萬年、于永波等先後訪老。老撾副總理兼國防部長朱馬裏等軍隊領導人多次訪華。

  四、其他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1989年以來,中老雙方先後簽訂了文化、新聞合作協定及教育、衛生和廣播影視合作備忘錄。兩國主管教育、衛生、體育、文化、廣播電影電視的正副部長實現互訪,兩國文藝團體、作家和新聞記者往來不斷。中老兩國于1990年開始互派留學生和進修生。中方接受的老撾留學生從1991年的30名增至1999年的55名。中方也向老撾派出多名留學生和進修生。

  兩國外交部有著良好的合作關係,兩國外長、副外長實現互訪,兩部司局級官員也不定期舉行磋商。1991年4月,兩國就互設總領館達成協定。1992年8月,老方在昆明設立總領館,中方保留設領權。1997年8月,老撾外長宋沙瓦訪華時,雙方就中方在老撾烏多姆賽省和老方在雲南省景洪互設領事辦公室達成一致意見。1999年,兩國就老撾在香港開設總領事館達成協定。

責編:何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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