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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新芬,女,30歲。河南人。主動和援藏殘疾軍人結婚,照顧好丈夫,並讓他自強自立。
吳新芬照顧因公致殘的丈夫,十年如一日 [資料圖片]
許多人問:“你常年伺候著一個沒有手、像小孩子一樣的大人吃喝拉撒,圖個啥?”
“這不叫伺候!真正的愛不分彼此,我的手就是他的手!”我反駁説。
“那你到底愛他啥呀?”
“我愛的是英雄,一個勇於為國家、為人民獻身的軍人,是最值得我吳新芬深愛的人!”
我的丈夫王俊景是西藏某部邊防軍官,在為藏族群眾搶修高壓線時被電流擊傷,失去雙臂。當我得知他受傷後,毅然辭去了工作,隻身前往西藏照顧他。我們兩人在病床前相戀相知相守,現在還有了一個漂亮的女兒。
今年我光榮地參加了黨的十七大。好些記者採訪我,他們問得最多的是:“你的生活幸福嗎?”
我對他們講了一個值得我終生銘記的幸福日子:2004年8月1日,西藏山南軍分區政治部為我們補辦了婚禮,方圓數十里的鄉親、學生和當地政府的幹部都來到連隊為我們祝福。當戰友和鄉親們把杜鵑花環戴在我頭上時,我説:“我坦然,我是西藏傷殘軍人的妻。我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
我還告訴記者,我和俊景為女兒取名為“甜甜”,就是覺得我們的生活很幸福,用句時髦話講,幸福像花兒一樣。每天我給他們父女倆洗臉、刷牙,喂他們吃飯,那就是我的幸福。
在黨的十七大上,不少代表誇我是社會主義榮辱觀的踐行者。其實,我幹的事都是一名普通公民、普通黨員應該做的。我嫁給俊景,因為他是真正的軍人,是我心目中的英雄。俊景是為了人民的利益挺身而出,我們總不能看著他無依無靠,那會讓人寒心。
我現在一門心思想辦好兩件事,一是發揮好網上的“軍嫂專頁”和“軍嫂熱線”電話的作用,希望能讓更多擁有美好心靈的年輕姑娘了解軍人,熱愛軍人;另外,就是要和俊景一起向鄉親們宣講好十七大精神,讓鄉親們知道十七大不光解決的是治國理政的大事,還幫老百姓盤算著衣食住行、看病上學的事。有了黨的好政策,我和鄉親們的生活一定會更加幸福。(解放軍報)
責編:趙旋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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