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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勤穿“山寨警服”執法 與“臨時工”異曲同工

 

CCTV.com  2009年08月24日 07:10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廣州日報   

  近日,重慶的陳先生出門時被一身穿“警服”的“警察”要求出示證件。陳先生報警後,重慶萬州區紅光派出所稱,該男子不是警察,是一名協勤,他穿錯了衣服,所穿並非真正警服(8月23日《重慶時報》)。

  這樣的解釋讓人噴飯。難道協勤就可以穿山寨警服嗎?難道派出所對協勤的著裝就沒有要求嗎?這不禁讓人懷疑,派出所故意讓協勤穿山寨警服,如果公眾不懷疑,那他就是警察;如果懷疑,則以“穿錯衣”來搪塞。

  這種託詞真的夠高明。最起碼相對於一段時間以來特別流行的“臨時工”顯得有深度。想來,以後各個部門都可默許甚至提醒工作人員去買一些山寨版警服,要注意的是,衣服要極其像警服,但也要保持一兩處細微區別,否則到時就説不清了。

  這方法總讓人覺得有點可恥。事實上,這種“穿錯衣”,與“臨時工”顯然是異曲同工。因為,在其目的上,都是想打法律的擦邊球,想為部門謀利;在其本質上,都暴露了公權怕擔責任推脫責任的行徑;在其適用主體上,都為非正式人員,即臨時工;而在其手段上,都是讓臨時工出面,一旦公眾發覺,就讓他們做替死鬼。唯一不同的是,“臨時工”的託詞更為赤裸,而且被大家用濫了;而“穿錯衣”則顯得隱晦得多,容易矇混過關。

  問題的關鍵是,“臨時工”和“穿錯衣”協勤都為公權所雇,都代表公權形象。對於紅光派出所來説,協勤是“穿錯了衣”,其他公民穿上一件形神皆似警服的衣服,可能就是假冒警察。可見,這樣的解釋,只會讓公權形象掃地。 (毛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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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石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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