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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管試點改革職能:不再抄攤 改盯機關官員

 

CCTV.com  2009年08月24日 04:51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京報   

  順義城管將一改過去上街直接查抄遊商、違建的做法,而是將工作職能還給屬地政府部門,由城管對官員的工作進行監察,工作不到位的政府部門和官員將被按行政不作為,移交至區監察局處理。

  昨日,來自順義城管大隊的消息,目前該局正在向市編辦申請將“順義城管執法大隊”變為“順義區城市管理監察執法局”。這也是北京市城管改制首個試點。

  新模式讓部門有壓力

  “剛收到城管大隊發送的《責令改正通知書》還真有些不適應,但通過與城管部門的溝通,我已經逐漸適應了城管大隊的這種工作模式。這種模式雖然給我們更多的壓力,但有利於街道辦事處發揮自身作用,協調屬地職能部門,共同解決城市管理中的難題。”順義區石園街道辦事處副主任周明遠説。近日,他接到了順義城管大隊的《責令改正通知書》,很快協調了相關職能部門開展聯合執法,解決了市場內商販在市場外經營等問題。

  政府部門接“改正”通知書

  據順義城管大隊大隊長周霆鈞介紹,城管監察是對城市管理中屬地政府等各管理層級主管人員履行職能的監察,由過去城管一家執法,變為建立屬地為主、由屬地政府部門負責&&的聯合執法方式。

  具體做法是,對問題進行拍照、錄像,以城管監察的方式向相關單位主管領導發送《告知書》。在《告知書》規定期限內未解決問題的,以城管監察的方式向相關單位主管領導發送《責令改正通知書》。

  “通知書”成幹部升遷依據

  周霆鈞表示,在《責令改正通知書》限期內未改正問題的,根據出現問題的內容,城管監察部門主要領導或區政府主管領導約見相關單位主管領導談話,同時對出現的問題給予通報、曝光。

  通過約見談話、通報、曝光仍未解決問題的,按行政不作為移交區監察局。據悉,由城管部門開具的《責令改正通知書》已納入區委區政府領導決策信息系統,成為領導幹部升遷、任用的重要依據。

  - 觀點交鋒

  正方

  新嘗試糾偏綜合執法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認為,順義城管將綜合執法變成一種監察形式,對各個部門從宏觀上進行督察,是一種新的嘗試。

  他認為,北京成立綜合城市執法大隊是一種進步,方向也是對的。但在10多年的實踐中,出現了一些偏差,引發了公眾對執法隊伍的質疑。現在順義的改革在某種意義上是對綜合執法過程中出現偏差的糾正,但這種改革究竟能不能成功還需進一步實踐。

  反方

  重回“分頭執法”會扯皮

  對於順義城管的改革,一名法學專家提出質疑。他認為,順義城管現在的做法,又回到了10年前的多頭執法。北京成立綜合執法部門,就是要解決多頭執法帶來的問題,現在順義將職能又還給各個部門,很大程度上又會出現多個部門互相扯皮的現象,有些事情搶著幹,有些事情互相推。他表示,這是改革值得探討的問題。

  - 對話

  城管改制意在加強監察職能

  順義城管大隊大隊長周霆鈞稱改革已試行半年,“有點成效”

  新京報:順義城管為何要從“執法”變為“監察”?

  周霆鈞:原來賦予“城管監察執法大隊”的就是監察職能,也有執法職能。但在執行上卻以綜合執法為主,而沒有行使監察職能。在執法過程中,城管部門又不能獨立執法,只能是處罰。這次我們是通過提高各級政府部門管理來強化對城市的管理。

  新京報:這種監察的最終目的是什麼?

  周霆鈞:目前的政治體制、經濟體制賦予了鄉鎮、街道機構設置、人員配置在城市管理各個方面的管理資源,把這些資源整合起來綜合執法,是解決城市管理的基礎。因此,加大對屬地及行業權屬部門城市管理的監察,提高其管理效能,就使原來單靠城管執法解決的問題都迎刃而解了。

  新京報:這種改革試行多久了?申報監察局是否獲批?

  周霆鈞:城管也是公務員,不能只幹擦小廣告的事情,必須履行監察職能,通過半年的試點,我們覺得有點成效。目前已得到市局和區裏的肯定,但還沒得到市編辦的批准。本報記者 杜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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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石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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