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發改委對上調水價的正式錶態,各地水價上漲的閘門即將打開。
大多數水價上漲是考慮到污水處理收費偏低,而提高這部分收費。但有的是為了籌集南水北調水利工程建設基金,那麼就必須向收費對象公佈收多少?分攤到居民收費中又是多少?因為南水北調這項工程是國家級特大型工程,其經費主要由國家財政承擔。
還有,據説供水企業普遍面臨經營虧損壓力。我們要問,這些虧損壓力或實際虧損,到底是因為水價太低造成的,還是企業本身勞動生産率低的緣故,若是後者,那麼通過漲價讓居民來買單就是不公平的。
最後,通過價格杠桿來引導居民節約用水,無疑是科學的可行的辦法。可是為此而多收的錢必須上繳國家或地方財政,最好仍用於水資源方面。這種目的的調價帶來的收益,歸入供水企業的利潤是不合理的。
城市自來水,是一種公共用品,不是簡單的商品。其價格屬壟斷價格,怎麼定得合理,是世界難題。現在我國已經在供水領域中引進了外資,供水生産這一塊實際上已部分實現了市場化;但供水價格仍在各地政府的監控之下。
因此,嚴密監控水價的各個構成部分並公佈出來,無論是道理上還是執行上,都是行得通的。上調水價,除了發佈政策文件、召開聽證會之外,更不能忽略上述程序正義和弱勢群體的聲音。(鬱慕湛 上海財經評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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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石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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