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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發文規定禁止豬“近親結婚” 防止豬怪胎

 

CCTV.com  2009年08月04日 14:10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華龍網   

  豬兒“近親結婚”,也會生下缺胳膊少腿的怪胎。昨日,市政府信息網正式發佈了《重慶市種畜禽生産經營許可證審核發放辦法》,規定祖代種豬場種公豬不得少於6個血統,避免近親繁殖,保證選育優良。這與人類制定的計劃生育條例是同一個道理。 

  近親繁殖生出“連體豬”

  市農委相關專家介紹,很多養殖戶以為養豬不需要這麼嚴格,自己將就家裏養的公豬配種就可以了,導致産下了怪胎。日前在合川,一頭母豬就産下6個崽,其中一頭只有一條腿,有兩頭是連體豬。兩頭豬的身子緊緊連在一起,但只有一個屁股、6條腿。

  獸醫站工作人員檢查後才發現,這是由於近親繁殖,這頭母豬實際上是和它的兄弟進行了配種。近親繁殖的豬容易出現畸形或死胎:有的是仔豬無肛門、耳朵、眼睛,四肢發育不全。還有的像是得了“肢端肥大症”,有的鼻子長得像大象(象鼻豬)。

  是否影響肉質還無定論

  “近親繁殖就算生下來的豬崽外表正常,但會有不少隱形疾病。”市農委畜牧處相關負責人介紹,近親繁殖的豬,其肉質是否有影響目前還沒有定論。但從養殖角度來説,近親交配繁殖的後代體型變小,體質變弱,成活率低,生長速度要慢50%。

  對於種豬繁殖,以前我市還沒有專門的法規來規範。剛剛出臺的《重慶市種畜禽生産經營許可證審核發放辦法》則增加對種豬場公豬血統的規定,該辦法將於本月20日起正式實施。

  近親繁殖生下200怪胎 養殖戶立碑警示

  2006年,巴南區界石鎮新玉村養殖戶蔣某舉債辦起豬場,自家養種豬近親繁殖,不想産下的200余頭豬崽大多是畸形怪胎,出生後多病陸續死亡。傷心之餘,蔣還為這些豬崽立起了18個墓碑,提醒自己記住這個教訓。 (重慶時報)(記者 湯靜)

  販賣藍耳病豬 養豬戶被批捕

  四川一對夫婦來重慶養豬,開始只是賣自家病死豬,後來專門向其他養豬場收購病死豬加工並販賣。記者昨日從市檢察院5分院獲悉,7月30日,楊某因涉嫌生産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食品罪被批准逮捕。

  2008年5月,來自四川的楊某夫婦在我市高新區一村子租用民房飼養生豬。為減少損失,楊某便將病死豬剝皮處理後,假充正常豬肉,銷往農貿市場及餐館等。2008年12月30日,市動物衛生監督所執法人員現場查獲楊某加工的1980公斤病死豬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檢驗,從病死豬肉中分離出高致病性豬藍耳病病毒和大腸埃希氏菌。市疾控中心認為,該批病死豬肉經檢疫不合格,可能存在人畜共同患疾病,人食用後可能造成嚴重食物中毒或人體嚴重食源性疾患。  (記者 胡曉 實習生 朱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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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扈玲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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