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王麗娜)昨天,在西城法院,侯耀文兩女兒告侯耀華等人擅自處分遺産一案進行了第一次證據交換。記者從知情人處獲悉,被告侯耀華等人要求不公開審理;侯瓚的律師表示無所謂,其妹妹的律師則同意了這一請求。同時,侯耀華昨天也初次表態稱“以心做事,上天會看到。”
四被告請求不公開審
昨天9點,此案在西城法院進行證據交換。侯瓚姐妹及侯耀華等6名當事人均未出庭。侯瓚姐妹各自委託了一位代理人,被告侯耀華、牛成志、郭曉小夫婦四人共同委託兩名律師出庭。
法庭上,被告律師提出了不公開開庭審理此案的請求。他稱,“侯耀文老師在相聲界是一面旗幟,不想讓他的隱私被媒體披露出來並炒作,帶給侯耀文負面的影響”。
對此請求,侯瓚的律師沒有明確做出回答,稱無所謂;侯瓚妹妹的律師,則同意了不公開審理的請求。
銀行存款查明130萬
昨天,侯瓚的律師提交了在侯耀文生前住所玫瑰園拍攝的照片,以證明屋內物品已被搬空。被告方的律師在提交了相關證據後,還當庭向法院提交申請,要求法院調查侯耀文的房産在2007年9月至2008年6月間的還貸情況、物業費的交付情況、侯瓚所開紅色馬自達6的付款情況、侯耀文演出違約金等。
昨天,法官則向雙方出示了此前從銀行調取的證據。這些證據顯示,根據侯瓚提供的線索,法院查明,侯耀文在工行、中行等處有存款130多萬(其中包括1萬美元),這些銀行存款基本已被取走。
一名不願披露自己姓名的案件參與人表示,“這些錢用來處理後事和還侯耀文的部分欠款,事先經過侯瓚和侯瓚妹妹監護人的同意。實際上,所花的錢要高於從銀行取到的這些錢款。”
該人表示,為保證物品安全,徵得姐妹倆監護人的同意後,郭曉小夫婦將玫瑰園的物品拉走後,存放在天通苑一租來的260平方米大的房子內,“清點裏面的物品需7天左右”。
侯耀華稱“以心做事”
該案件參與人還稱,侯耀華、牛成志等人獲悉被起訴後,“很不理解”。侯耀華等人(當時)參與處理後事,“是伸出手來幫助她”。
該人還稱,侯耀華對此事的態度是,“我以心做事,心放在中間,上天會看到”。在弟弟侯耀文下葬的問題上,作為家長的侯耀華做過努力,也希望弟弟入土為安,但具體如何處置還是得聽從侯瓚等人的意見。
相關鏈結:
責編:石光輝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