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石家莊7月20日電 (記者王明浩)因城管亂收費及縣政府不作為,河北石家莊元氏縣縣長夏生華被免去縣委副書記職務,並被提請縣人大按照法定程序免去其縣長職務。石家莊市近日召開新聞發佈會,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監察局通報了這一事件及處理結果。
1998年10月,元氏縣委、縣政府研究成立了元氏縣城管監察大隊,屬臨時機構。同年12月,縣城管監察大隊在未取得停車場收費經營行為許可、沒有合法有效的批准收費文件的情況下,違規取得停車收費許可證。2005年7月起,該大隊對停在元氏縣文化宮廣場的“村村通”客車按每車每月30元的標準收取停車費。2009年5月22日,城管監察大隊大隊長張志民擅自將停車收費標準提高到90元,並派人在停車場出入口強行收取。5月27日,張志民又安排人員在停車場採取車堵人堵的方式,強行收取停車費。6月1日,張志民再次派人在停車場攔堵,強行收費。事件發生後,元氏縣政府主管領導、主要領導不重視,不負責任,沒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處置不力。
由石家莊市紀委&&組建的聯合調查組認為,元氏縣發生的這起亂收費案件,是嚴重違反河北省“十個嚴禁”要求、頂風違紀的典型案件。在這一事件中,元氏縣政府不作為,致使該縣城管監察大隊亂收費行為沒有得到及時制止,在社會上和群眾中産生了很大的不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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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海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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