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石家莊7月10日電(黃秀卓、李俊義)記者從河北省秦皇島市海港區政協了解到,依據有關規定,這個區8名政協委員予以通報批評,其中2名政協委員予以勸退。
據了解,被勸退的2名政協委員在政協全委會缺勤次數達一半以上,且多年未提交提案,不參加專委會及小組視察、調研等活動。海港區政協認為,嚴格對不認真履職的委員“亮紅牌”,對於每位政協委員,特別是少數“不作為”的委員,是教育、警醒和鞭策,對進一步優化委員隊伍建設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
海港區政協表示,此次懲戒的依據是該政協2007年出臺的《關於加強政協委員管理的實施意見》。這一文件除對委員履職提出要求外,提出對1年內沒有提出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的,給予警告處分;對無正當理由1年內不參加區政協任何會議和活動、也沒有提出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不履職、不作為的,撤銷政協委員資格等措施。
除此之外,海港區政協為每名政協委員建立了履職檔案,對提交提案、大會發言、反映社情民意、參會、培訓、視察、調研等多項內容進行動態管理,做到一人一檔,定期通報,並作為對委員考核、獎勵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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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秀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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