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清晨,中關村海龍電子大廈三層一電梯間起火,一旁的北京和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和雍)庫房受殃及,大量産品被燒燬,據估算損失近150萬元。和雍認為海龍應負全責,但在火災發生後10天來一直索賠無果。海龍方面昨天表示,責任比例問題需消防部門調查後認定,他們不會“賴賬”。
百餘萬元産品盡毀
和雍科技北京分公司負責人溫文稱,火災發生在6月27日早上7點左右,但他們當天上午8點20分才接到失火通知。海龍以進行消防演習為名進行了現場隔離,直到上午9點半和雍人員才進入火災現場。和雍提供的當時照片顯示,庫房門口堆滿了被燒燬及在滅火過程中被浸泡的筆記本電腦、投影機等産品,現場十分混亂。事後,和雍進行清點,發現直接損失近150萬。海龍方面對此損失表示認同。
溫文稱,火災發生後,海龍方總經理高偉華表示會妥善解決此事。
協商十天仍無結果
火災發生後,和雍處於停業狀態,一直在與海龍協商賠償事宜。溫文認為,海龍大廈將電梯間大量出租給經銷商,導致電梯間旁堆放貨物具有嚴重消防安全隱患。此外,起火時間屬於非營業時間,責任完全在海龍。因此,和雍要求海龍賠償所有損失。
對此賠償方案,海龍表示拒絕。10天來,除了雙方負責人不斷協商外,和雍100多名員工也曾多次聲討海龍,並和保安發生衝突。
責任問題尚待認定
昨天中午,記者在海龍大廈看到,火災現場入口已被藍色布條完全封鎖,旁邊貼著《封鎖火災現場公告》,禁止任何人擅自進入。溫文稱,前天海龍方負責處理此事的專人開始與其協商賠償事宜,最後對方同意賠償80萬,但溫文拒絕。
按照約定,雙方昨天再次進行了協商,但仍無結果。
昨天下午5點,海龍品牌宣傳經理傅利稱,起火後海龍稱是消防演習,是為了穩定現場。起火點電梯間周圍的確堆放了一些貨物,但海龍並未將此處出租,是商戶自發堆積。海龍的確監管不力,導致電梯間旁無序堆放而存在安全隱患。
傅利稱,7月2日海龍對外發佈了《海龍電子城就某商戶刻意干擾正常經營秩序事件的特別説明》,該説明中稱,海龍會等待消防主管部門出具鑒定意見後,雙方協商進行解決。而現在,和雍單方面要求海龍在消防部門沒有出具鑒定報告的情況下承擔全部損失,這種要求已屬過分。目前海龍同意初步與對方協商,是為了穩定商戶的情緒,但具體的賠償方案肯定要等到調查結果出來才能定。如果鑒定意見出來後海龍需要負全責,他們會據此支付全部賠償。
昨天下午5點,北京市消防局宣傳處的李先生稱,即使失火時間在非營業時間,也需要查明起火原因後才能追究責任。(實習記者王奕)
相關鏈結:
責編:李秀偉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