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傑車禍後逃逸“罪加一等”。
法制晚報7月3日消息昨天,交管部門對演員周傑撞車事故作出責任認定,周傑存在超速、棄車逃逸兩個情節,而負事故的主要責任,出租車因轉彎未讓直行車輛,負事故的次要責任。律師稱周傑甚至有可能被終身禁駕。
交管部門表示,責任認定宣佈後,如當事人沒有異議,交管部門將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之日起五日內,對當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處罰。如當事人對責任認定有異議,可在三日內申請復核。
今天上午,記者聯絡上周傑的律師,他稱這一兩天將向朝陽交通支隊上一級機關申請復核。
宣責現場
周傑律師拒絕媒體參與 記者都被擋在門外
昨天下午2點左右,10余家媒體就趕到了朝陽交通支隊。下午3點,朝陽交通支隊對6月2日發生在朝陽區高碑店北路的交通事故當事人依法宣佈了責任認定。周傑和出租車司機都沒有到達現場,事故中乘坐出租車受傷的小劉也未到現場,而是其父親和叔叔來聽責任認定。
由於周傑的律師拒絕媒體參與,所以,此次宣責拒絕任何媒體進入,朝陽交通支隊專門派交警在門口攔截一切媒體。記者都被擋在了支隊大門外,某電視臺拍攝朝陽支隊大樓也遭拒絕。
昨天下午4點左右,傷者的兩位家屬走出支隊大門,記者們蜂擁而上。簡單回答了幾個問題後,兩名傷者家屬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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