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劉傑)著名古典文學家顧學頡過世10年後,其親生女兒與養女就繼承版權引發訴訟。記者昨天獲悉,兩名女士在法庭上都主張自己才有繼承權。
顧女士起訴稱,父親顧學頡1999年9月26日去世,生前曾校注《醒世恒言》等十余部作品,她是顧學頡唯一的子女。近日,她得知人民文學出版社再版了《醒世恒言》、《今古奇觀》、《元人雜劇選》等三部顧學頡校注的著作,於是委託代理人向出版社主張版權索要版權費。
人民文學出版社發現,一名李女士以顧學頡養女的身份也主張版權,所以要求顧女士和李女士通過法律手段先解決繼承版權的問題。顧女士説,她不知道父親收養李女士一事,作為顧學頡的唯一子女,她理所當然對父親所遺著作享有繼承權。
法庭上李女士説,顧學頡與後來的妻子沒有子女,所以收養了鄰居的女兒即李女士。從1991年起,她的戶口就正式遷入顧家了,所以她和顧學頡的養父女關係成立。而且她長期和顧學頡生活在一起,顧學頡生前也立有遺囑,將其書籍捐贈給圖書館,其餘財産由李女士繼承,所以她對《醒世恒言》等三部作品的版權享有繼承權。李女士還説,顧女士沒有與顧學頡共同生活過,所以顧女士的繼承權早已被剝奪了。
顧女士反駁説,自己一齣生父親就去外面學習了。但是後來父親在武漢教書,將自己接過去共同生活了一年,所以繼承權沒有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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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程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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