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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棟未出租溫室遭強拆 當地政府拒絕表態(圖)

 

CCTV.com  2009年06月30日 04:10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京報  

  業主龍先生背後是一連串被推倒的大棚。昨日,昌平肖村都市草莓園23棟未出租的溫室遭強拆。本報記者 周曉東 攝

  昌平區肖村村支書證實強拆係興壽鎮政府組織;鎮政府拒絕表態

  本報訊(記者賈鵬 實習生劉進)昨日淩晨3時許,昌平區興壽鎮肖村都市草莓園未出租的23棟溫室遭到強拆。肖村村支書馬保義證實,強拆工作是鎮政府組織的。興壽鎮政府拒絕就此事表態。

  確認未出租噴記號後強拆

  昨日下午2時,草莓園北門,由承租人壘起的近一米高磚墻已被衝開大半,磚頭散落在路面上,留著被軋過的痕跡。承租人龍先生稱,昨晨3時許,興壽鎮政府多名領導、公安、城管及數十名拆改施工人員進入草莓園,同時5輛挖掘機和2輛推土機也進入現場,在確認尚未出租的溫室墻壁上噴塗記號,隨後進行強拆。

  據草莓園多名承租人介紹,拆除行為是興壽鎮政府所為,事先並未告知園內其他承租人。租戶李先生説,此前曾向鎮政府和村大隊提出補償方案,但至今沒有得到雙方的回應。對於補償工作,李先生説鎮政府表示不參與此事,由租戶和甲方自行協商。現在租戶也想自行拆改,以減少因強拆帶來的損失,但是因為沒有確定的補償方案和拆改標準,因此尚未採取行動。

  據了解,草莓園的開發商為肖村經濟合作社。昨日,肖村村支書馬保義證實,強拆工作是鎮政府組織的,但表示此為無奈之舉,“市裏已經下了規定,要求限期整改,草莓園已經被列為違規項目了。”

  租戶稱溫室不應認定違法

  租戶何先生出示的土地承包合同書中顯示,承租期為30年,並規定溫室內建管護房的建築面積參照樣板間,且不得超過50平方米,超出部分合作社有權拆除。

  租戶龍先生表示,鎮政府按標準拆改溫室內的管護房無可厚非,但對已被拆的溫室認定為違法建築,租戶們表示不能理解,認為溫室內部主要用於種植,仍然是搞設施農業,因此不應該納入非農設施而認定違法。

  對此,肖村村支書馬保義説,當初在耕地上建起的大棚和溫室面積均是統一的,溫室內部的房屋標準也經過了鎮裏的批准,認定違規自己也不能理解。

  昨日,興壽鎮政府拒絕就此事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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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程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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