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練情情 通訊員 海法宣)為追賭債,四名男子竟三次非法拘禁欠債人!昨日,廣州市海珠區法院向媒體通報了一起非法拘禁案件,四被告近日被法院判處9個月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鄭某、尹某、周某、鄧某,夥同同案人侯某(另案處理),為追討賭債,于2008年12月17日20時至21時許、同月18日5時至10時許、同月18日12時許至同月19日16時許,先後將被害人阿華(化名)帶至海珠區上衝村某出租屋、大塘村東華南十一巷21號某無牌旅店、大塘村華豐大街七巷13號四樓非法拘禁。
期間,被告人鄭某、尹某、同案人侯某採用暴力毆打和言語威脅等方法逼迫阿華寫下欠條,並致阿華背部多處皮下出血,經鑒定屬輕微傷。被告人周某、鄧某協助同案人對被害人進行拘禁。同月19日16時許,四被告被公安人員抓獲。
相關鏈結:
責編:程衝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