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員正在對公交車受損情況進行檢查記者 楊帆 攝
前晚11時許,一輛225路公交車行至渝中區大坪轉盤時,兩乘客要求下車。由於該處沒有站點,司機田太勇拒絕停車。一乘客惱羞成怒,竟然強搶方向盤,以致公交車失控撞上路邊花壇,所幸無人傷亡。
乘客突搶方向盤
昨天中午,記者見到當事駕駛員田太勇。田太勇回憶稱,前晚10時許,他駕駛車牌為渝A23111的225路公交車,從大渡口區陳家壩回大坪。晚11時許,車到大坪建設銀行附近終點站時,車上兩個40來歲的中年男子卻沒有下車。“終點站到了,全部下車。車子將直接開回石坪橋車場停放,沿途不能停車。”他招呼兩人。可兩人仍然沒有下車,只是説“你自己走,我們曉得在哪下。”
田太勇説,車行至大坪轉盤時,那兩個乘客走到駕駛室旁,一直喊“停車”。由於該處無站臺,他不能亂停,於是拒絕。田太勇稱,此時,他聞到兩人均有明顯的酒氣。
田太勇説,讓他沒想到的是,車行至長江二路下坡路段時,一乘客突然去搶方向盤。目擊者事後告訴記者,當時只見這輛公交車猛地右偏,並撞上路邊花壇。該目擊者稱,他沒注意到駕駛室發生了什麼事。
沒能下車心頭急
目擊者説,事發後,大坪派出所民警將當事乘客冉某及其同行的哥哥以及駕駛員帶回接受調查。
當事的冉某稱,他們的目的地是石油路,乘車前和哥哥確實喝了一點酒。他們原本準備到大坪小學門前的公交站臺轉車,但因不常坐225路,並不知道該路車在此沒有站臺。
冉某承認司機在大坪建設銀行附近的終點站已提醒他們下車,並説明了將直接開回車場。不過他以為反正順路,司機到時可以剎一腳,於是回答,“你各人走,我們曉得。”
“哪曉得我們叫停時,司機不落教,一直不停,於是我們發生了一些爭吵。”冉某説,眼看公交車朝著大公館立交方向開去,他急了,於是去抓司機右手。
據修理廠稱,公交車部分受損,維修需要5000元左右。此外,市政部門表示,花壇等市政設施受損,恢復需要上千元。
賠償損失還道歉
冉某是否該負法律責任?對此,本報新聞律師團成員、功偉律師事務所沈仁剛律師分析認為,如果有證據表明冉某確實實施了抓搶方向盤的行為,那這種行為肯定危害到公共安全。依據法律規定,這種行為應受到相應處罰,嚴重的還可能構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公交二公司四分公司相關負責人介紹,在派出所裏,因事發時公交車上沒有其他乘客,雙方説法均為孤證,警方沒有刑事立案。事後冉某已意識到行為的錯誤,積極配合警方調查,並願意賠償相應損失,警方綜合考慮後,組織雙方進行了調解。昨日上午,冉某已賠償相應損失,並向司機田太勇當面道歉。記者 夏祥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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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車不成強踩剎車 換來三年有期徒刑
去年10月27日下午,58歲的顏某坐168路公交車到南坪,車行至渝中區南區路鑫安酒店路段時,顏忠要求下車。由於此地無車站,司機拒絕。顏某為此兩次抓扯駕駛員,並踩踏公交車剎車,以致公交車衝上人行橫道,撞壞路邊花臺。後經審理,法院以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罪,判處顏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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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程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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