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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廈門市同安區五顯店仔村的陳良招突然收到一張法院傳票,被告是他12歲的兒子陳同學。起訴狀上,陳同學被指無故撞倒了村中的杜金聰阿婆,被索賠7.5萬元。但陳同學説,他是看到杜阿婆摔倒,好心去扶她。
陳良招認為,兒子是助人為樂被倒打一耙,杜金聰的家人純粹想借機訛錢。杜金聰的二兒子陳孫勝則説,是陳良招不願負責,想賴賬。
雙方各執一詞,事實撲朔迷離。但是隨傳票寄來的一件物證將陳良招一家置於十分被動的境地:陳良招父親陳國華於事發後不久和杜阿婆家簽下了一份私了協議書。這又是怎麼回事?
記者28日前往店仔村採訪調查。
爭端一 阿婆是怎麼摔倒的
起訴狀中稱,今年1月4日中午,88歲的杜阿婆路過店仔村的一條公共厝巷時,被陳同學撞倒在地,第二天送醫後被診斷為左股骨粉碎性骨折等多處受傷,後被鑒定為八級傷殘,生活難以自理。
沒有第三方目擊者
事發地點就在陳良招和杜金聰三兒子兩家人的屋旁,位於一條直巷的中段。杜阿婆摔倒後,陳良招的母親黃庵擔和杜阿婆的大媳婦林素瓊幾乎同時趕到現場,她們説,阿婆當時倒在路旁的溝裏,陳同學一手撐著墻,另一手伸出去拉她。這是兩家人在對事件描述唯一一致的地方。
至於阿婆是怎麼摔倒的,沒有任何目擊者。陳同學説,當時他正要去上學,經過小巷時看見阿婆倒在溝裏,一隻手向上伸著,像在求救,嘴巴發不出聲音,他就走上前想把阿婆拉起來。後來她奶奶和林素瓊就到了。
阿婆:“我不知道”
陳良招第二天早上去了阿婆家。“我問阿婆是怎麼摔的,她説是她自己摔倒的,不要冤枉小孩子。”陳良招説,當時阿婆的大媳婦、三兒子、三媳婦、乾女兒和乾女婿都在場,他特意問了阿婆三遍,還讓在場的人都聽好記住。
但阿婆的三媳婦顏秀玉否認她當時在場,説她沒聽阿婆説過這些話。她向記者描述,阿婆摔倒後,林素瓊跑過去問她,怎麼會摔成這樣,這時陳同學説,是他撞倒的。
陳孫勝也在電話中告訴記者,他母親住院時曾向他提起,是陳同學推倒了她。“她説,以前陳同學就惡作劇用棍子敲過她。”但當記者質疑,如果孩子是有意的,為何沒有跑開,還伸手去拉杜阿婆並主動承認時,他當即改口,還稱記者是收了陳良招“賄賂”,故意搗亂,咒罵著挂斷了電話。
記者28日見到病榻上的杜阿婆,她十分虛弱,記者詢問她是怎麼摔倒的時候,她答,不知道。顏秀玉説,婆婆摔倒後一直神志不清。
男孩班主任:“他不可能做那種事”
“他不可能做那樣的事情,我保證!”記者28日致電陳同學的班主任、店仔小學五年級的李老師時,他這樣表示。他説,陳同學在學校裏是公認的品學兼優的好學生,成績一直保持在班上前五名,各方面表現都非常好。
陳良招説,兒子曾問他:“爸爸,助人為樂怎麼還要罰錢……”
爭端二 私了協議是怎麼簽下的
雙方對事發情形的描述大相徑庭,又沒有第三方目擊者,於是陳同學爺爺陳國華和杜阿婆家簽下的私了協議成了本案目前最關鍵的證據。
協議上寫道:“經徵求良招意見,不報警私了,一切由我自負。”落款時間為2009年1月8日,有陳國華的簽名和手印。
陳國華:我基本不識字
但陳國華説,協議是陳孫勝騙他簽下的。他説,1月8日,陳孫勝找到他,“他讓我拿1500元出來,這事情就算了。”陳國華説,他不相信阿婆是孫子撞倒的,但兩家人本是堂親關係,又是隔壁鄰居,過去關係一直挺好。“如果1500元能解決兩家人的糾紛,那我給他!”陳國華這樣説。
他説,陳孫勝拿到1500元後,説要開字據,拿了一張寫好的讓他照抄。陳國華自稱基本不識字,紙上的內容是什麼意思他根本看不懂,但出於信任就照抄並簽字畫押了。他説,這整個過程都是瞞著陳良招進行的,“陳孫勝還讓我別告訴兒子。”
陳國華説,沒想到陳孫勝在春節後又找到他,説母親殘疾了,賠1500元不夠。“他説十萬八萬隨你,至少也要三五萬,還威脅我説,不拿錢你自己看著辦!”陳國華這時候不答應了,“我説,你怎麼能這樣反悔,錢絕對不會再給你。”
陳良招説,陳孫勝沒找過他。“他是故意避開我,設圈套騙我爸!”
陳孫勝:“他們想去我單位下跪”
但陳孫勝説,他找過陳良招,而陳良招不理不睬。“我找他父親的事他都知道,他就是想賴賬!”他還説,出事之初,陳良招一家還要到他單位去下跪。
起訴狀中有這樣一段話:“考慮到原、被告都是鄉里鄰居,為了不影響被告的學業,且在被告家屬的一再懇求下,原告才未將此事報案處理。”(賴毅 程午鵬)
名詞 彭宇案
2006年11月,南京老太徐壽蘭在公交站跌倒,市民彭宇將她扶起就醫。事後法院認定“彭宇與徐老太相撞可能性較大,應賠償徐壽蘭40%治療費”。案件判決後,此案唯一證人面對著攝像機大聲發出了“以後還有誰敢做好事”的吶喊。這就是有名的“南京彭宇案”。
據悉,該案二審雙方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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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秀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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