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被精神失常同學刺傷校方未採取得力措施工作失誤導致事件發生
學生告中央美院索20萬
本報訊 (記者洪雪)稱被患有精神疾病的同學持刀刺傷,小霞將中央美術學院及同學小嵐起訴,索賠近20萬元。
今日上午,朝陽法院酒仙橋法庭開庭審理了該案。
原告方
現在我這兒還有傷疤呢
上午9點,小霞在母親的陪同下出現在法庭上。
“他們為什麼不把錄像拿出來,讓大家看看現場是什麼樣的?”一開庭,小霞的律師稱中央美院沒有出示事發現場的監控錄像,顯然是害怕對校方不利。
“現在我這兒還有傷疤呢。”在法庭上,小霞擼起胳膊將一條長長的疤痕展示著。
“學校無視我勇救同學的事實,反而説我曠課,給了我記過處分。”小霞表示,是學校的過錯才導致傷害事件的發生,而錯誤的處分更使其心理蒙受了巨大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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