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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積極採取措施防範高考加分潛規則

 

CCTV.com  2009年05月25日 07:50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人民日報  

5月23日,安徽亳州市二中高三學生正緊張復習,為高考作最後衝刺。張延林攝

  調整加分項目、下調加分幅度、公示加分考生……本報記者近日在吉林、重慶、廣東、湖北等地採訪了解到,針對廣受關注的高考加分公平性問題,一些地方正積極採取措施,嚴格規範,加強管理,以有效規避不當加分帶來的不公平及政策執行過程中可能存在的潛規則,切實維護高考招生的公開、公平、公正。

  吉林下調

  多個項目加分幅度

  吉林省教育廳廳長盧連大表示,為促進高考公平公正,今年對照顧加分政策進行調整,七項原照顧加10分的項目調整為5分,三項原照顧加15分的項目調整為8分,另外六項加分政策未做調整。

  原照顧加10分的項目調整為5分的七項為:經市州和省僑辦證明的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省臺聯證明的台灣省籍考生;在高中階段評為省級三好學生、省級優秀學生幹部和團省委表彰的優秀團幹部;在高中階段參加全國中學生學科奧賽省賽區一等獎獲得者;在高中階段參加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驗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及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一、二等獎獲得者;在高中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賽中獲獎者;在高中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或全國性體育比賽取得前6名者;在高中階段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二級以上稱號,二級運動員需經省教育廳、省體育局在報考當年組織測試認定合格)的考生。

  原照顧加15分調整為8分的三項為:高中階段的省級優秀學生;在高中階段參加全國中學生學科奧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獲得者;在高中階段參加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一、二等獎獲得者。(記者 孔祥武)

  重慶市三好學生

  優秀學生幹部不再加分

  記者從重慶市教委了解到:自2009年起,重慶市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不再享受高考加分政策。

  去年9月,重慶市教委、市招辦聯合下發通知,對高考加分政策進行了調整。其中規定,從2009年起,取消市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加分規定,僅保留獲市級優秀學生稱號和高中階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並獲得市人民政府及以上表彰獎勵者加20分的政策。

  通知還規定,2009年起,高中五學科奧賽省賽區一等獎獲得者調整為報考在渝高校加20分;2011年起,省賽區一等獎獲得者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但高中五學科奧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獲得者加分政策不變。

  針對近年來部分體育尖子生成績弄虛作假的現象,重慶著重對體育加分政策進行了調整:2009年起,享受加分的市級比賽由13項減少為11項,取消跆拳道、散打項目。同時,取消網球、羽毛球、乒乓球雙打成績加分;足球加分從每隊申報15名減少為11名;排球、乒乓球加分均從名次前8名減少為前6名。

  重慶市教委一位負責人表示,“總的原則是,加分越少越好,範圍越窄越好,儘量減少通過不當加分造成的不公平,減少鑽空子現象。” (記者 侯露露)

  廣東取消運動尖子

  50分加分檔次

  今年,廣東省進一步規範了體育尖子加分政策,從原來的50分和20分兩個檔次調整為20分一個檔次,經測試和專家組審核,運動尖子可加20分。

  同時,為鼓勵中等職業學校加強技能培訓,提高學生的實際操作水平,廣東在中職生升學方面做出了特殊規定。廣東省教育考試院院長楊開喬介紹説,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獲廣東省中等職業學校技能大賽一等獎和獲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二、三等獎者,可免試進入省內高職院校相應專業就讀;獲省中等職業學校技能大賽二等獎者,在省內高職院校錄取時,可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獲廣東省中等職業學校技能大賽三等獎者,在省內高職院校錄取時,加10分投檔。

  按規定,凡符合照顧加分條件的考生,必須由考生所在學校和省招生辦公室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關照顧政策。發現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加分和錄取資格。(記者 賀林平)

  湖北加分考生

  父母信息也要公示

  近日,湖北省招辦在湖北招生信息網上公示今年高考中可加分考生的信息,其中農村獨生女加分為新增項目,公示時間將持續至6月20日。據悉,目前共有1.1萬名農村獨生女申請加分。

  湖北省規定,父母和本人均為農村戶口、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的農村獨生女考生,在報考湖北省屬高校時,可在其高考文化成績總分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據了解,農村獨生女公示內容包括考生號、姓名、考生戶口所在地、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及戶口所在地等;其他項目公示內容包括考生號、姓名、畢業中學、民族、父母姓名及其工作單位和職務等。按規定,公示期間,任何人發現考生享受加分投檔政策的身份與事實不符的,可向湖北省招辦舉報,由有關部門核實,經核實後將取消考生的加分投檔資格。公示期滿後,再發現考生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當年參加普通高校錄取資格。

  為保證“陽光招生”,從4月29日至今,湖北省招辦已陸續公示了2009年高水平運動員專項測試入圍名單、藝術特長生入圍名單、保送生名單、省屬院校自主招生入圍考生名單等,接受社會監督。(記者 田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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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秀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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