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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飆車族”撞死無辜路人事件引發持續討論

 

CCTV.com  2009年05月12日 14:59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網  

  杭州“飆車族”斑馬線撞死無辜路人事件引發持續討論

  新華網杭州5月12日電(記者 章苒 余靖靜)年僅20歲的“富家子弟”胡某駕駛大紅色三菱跑車在杭州繁華的街頭與朋友“飆車”,將看完電影,正在穿過斑馬線回家的25歲青年譚卓當場撞死。這起發生在5月7日晚間的事件,引起了社會的持續討論。

  當地媒體對此事的報道引來的跟帖多達數萬條,事發現場數千人自發舉著白蠟燭,追悼遇難者。

  11日晚,杭州市公安局對此案回應説,公安機關將依法公正辦理此案。目前相關調查取證正在進行中,肇事跑車的超速程度也正在鑒定。

  根據警方初步調查,案發時肇事車輛已超速。胡某也承認,當時未注意到行人動態。胡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據了解,遇害者譚卓年僅25歲,畢業于浙江大學,是杭州某企業員工。據他的同學和同事反映,譚卓在浙江大學就讀和工作期間表現十分優秀,近期正準備與相戀多年的女友結婚。

  人們在擔心“飆車族”成為新的社會公害時,更擔心一些“富二代”在某些方面的自我膨脹,如果沒有與這相適應的法律和社會規範加以限制,有朝一日會危害到普通百姓的基本權利。

  根據警方調查,肇事者20歲的胡某係杭州某高校學生,平時酷愛賽車。事發時,他與兩名同伴各自駕駛跑車,在市區道路上“飆車”。肇事者沒有喝酒,事故發生後沒有逃逸。

  杭州城區路段夜間“飆車”現象存在已久。家住“飆車案”發生地附近的一位居民説:“我家就住在最靠路邊的那幢樓,夜裏經常聽到‘飆車’的聲音,吵得我睡不著覺。這是城市道路,又不是“飆車”的地方。”

  鬧市“飆車”撞人事件的發生讓許多人對自身安全感到擔憂。不少網民在網上疾呼:“我們不要做下一個譚卓!”浙江大學的學生專門致信杭州市長,要求政府杜絕這種鬧市“飆車”行為。

  對於民憤極大的市區道路“飆車”行為,杭州交警支隊的負責人表示,無論是肇事者、受害者是誰,家境如何,有何背景,都會嚴格依照法律法規處理。

  這起鬧市“飆車案”也引發了社會對如何限制富人“放肆”行為的擔憂和討論。據了解,肇事者父母經商,家中有四輛車,肇事者平時就開著跑車去上學。

  當地媒體在事故發生當天公佈了一張車禍現場照片,肇事者的同伴在出事後聞訊趕來,勾肩搭背、嬉笑如常,這更激起了眾人的激憤。譚卓的一位浙大校友憤怒地説,再有錢也不能因為追求片刻的刺激而踐踏他人的生命。

  胡某的QQ空間也被網民找到並破解,空間的主人心情在5月8日淩晨更新為:“一片空白,闖大禍了。”這一“更新”讓一些網民們質疑,胡某在肇事後未在第一時間被刑拘,為何還能回家上網?一些網民也由此擔心,這一交通事故最終能否得到公正處理。

  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方婷説,作為“富二代”,晚上8點多在鬧市飆車,這種行為本身就是自我為中心的極度膨脹,只管自己快樂,對社會法律和人們生命則任意忽視。作為家長應該反思,他們的社會道德觀去了哪,他們有沒有對他人生命權最起碼的尊重?

  法律界人士認為,“飆車族”頻頻在鬧市區製造恐慌,應該歸咎為現行法律的缺失和疲軟。北京一起“飆車案”在法院審理時,警方曾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代替“交通肇事罪”,以達到嚴懲肇事司機的目的。杭州的“飆車案”發生後,要求用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者重新考量此類案件量刑標準的呼聲也十分高漲。

  方婷説,隨著中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富裕人群成為掌握經濟資源、並通過經濟優勢去獲取其他資源的優勢群體,而其中一部分人所表現出來的社會道德行為又無法與其社會地位相適應。尤其在年輕一代中,不少人自恃有經濟後盾就認為“搞得定一切”。普通民眾對這一事件的強烈反應,並非都是源自“仇富”心理,也包含著普通百姓集體迸發的對公平正義的渴望,和對可能出現的社會“不公平”的擔憂。

責編:李秀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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