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淩晨,湖州市副市長倪玲妹從29層的高樓上縱身一躍,將自己五十歲的生命定格在了2009年5月2日零時53分。
據《 人民日報 》5月6日報道,湖州市公安局5日下午公佈副市長倪玲妹墜樓事件調查結果,倪因家庭矛盾與其夫胡某激烈爭執後,情緒失控,自行攀爬衛生間窗臺墜樓身亡。公安機關已將這一結論告知死者親屬,死者親屬表示接受。湖州公安機關同時表示,經向市紀委了解,到目前為止,沒有發現倪玲妹有違紀違法等其他問題。筆者不禁為浙江省湖州市有關部門的做法叫好。
5月2日淩晨發生在浙江省湖州市星海名城B幢29樓墜樓事件一經報道,經證實墜亡者為湖州市副市長倪玲妹。
馬上吸引了眾人的眼球。據介紹,湖州市副市長倪玲妹5月2日淩晨墜樓事件發生後,湖州市公安局根據浙江省、湖州市領導關於“儘快查明原因、妥善處理善後”的指示精神,迅速開展事件調查工作。
第一時間調查核實和公佈突發事件真相,從根本上避免了流言混淆視聽,擾亂人心,干擾大局,影響安定。流言止於事實。個別單位或部門在處置突發事件、危機信息時,擔心信息披露後,有損地方形象而加以“封鎖”,結果適得其反,封得越死,鎖得越嚴,流言越多,造成了不良影響和不必要的損失。向民眾公開實情,流言便不攻自破。
流言止于公開。個別單位和部門信息公開不到位,導致社會公眾妄自猜測。信息公開是消除社會流言和社會公眾的誤解的一劑良方。去年五月,國家專門出臺了《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這是我國首部有關保護公眾知情權的法規。本條例的出臺,對提高政府透明度,建立陽光政府,促進依法行政,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對人民群眾生産、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都産生了積極而深遠的影響。
為此,行政機關應當按照及時、準確、便民的原則公開政府信息,切實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對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政府信息,反映本行政機關履行職責基本情況的政府信息要主動公開,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要及時予以答覆。通過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建立信息公開制度,有效保障公民的知情權,依法保證公民更好地行使參與權和監督權。
實踐證明,信息公開疏通的是社會公眾更快捷更完整獲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彰顯的是“陽光政府”以人為本的施政理念與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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