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將腫瘤誤診為骨髓炎 13歲男孩痛失一條右腿
浙江在線05月05日訊 樂清男孩小陳只有13歲,因為樂清東南骨科醫院將腫瘤誤診為骨髓炎,延誤了最佳治療時間,小陳為保住性命,不得不被截去右腿。近日,樂清人民法院判決醫院有責任,賠償小陳10萬餘元。
當學校國旗手前
突然傳來噩耗
4年前,小陳跟隨父母從福建來到溫州樂清生活。父母在樂清打工,他被轉入了樂清一家小學唸書。小陳在學校裏性格開朗,團結同學,學習成績也不錯,因此被推選為副班長。當他即將成為學校國旗班成員時,一個噩耗突然傳來:小陳患了骨髓炎。
那是2007年6月11日,當時小陳只有11歲。他發現自己的右腳紅腫,便告訴了媽媽。吳女士帶著小陳來到樂清東南骨科醫院就診。醫生診斷,小陳患了急性骨髓炎,需要馬上做手術,否則會危及生命。
當天晚上7點,小陳做了一個手術,名為“右脛骨中上段切開窗灌洗引流術”。6月13日下午,他又做了第二次手術。手術後,小陳在醫院住了17天后出院。
不是骨髓炎
而是腫瘤
但手術之後,小陳的病情沒有好轉。2007年9月20日,小陳來到樂清市第二人民醫院繼續看病,從溫州來坐診的醫生告訴吳女士,小陳可能患了腫瘤。
這個消息對小陳家來説猶如晴空霹靂。為了確診,家人湊足了錢,帶著小陳去了上海市第六人民醫院診療,被確診為右脛骨上端尤文氏瘤。
“聽到這個消息後,我的腦子就嗡嗡作響,我不知道怎麼跟孩子説。”吳女士説,後來孩子還是知道了,整個人一下子變了,看到病房裏其他的孩子去化療,他就會想起自己,偷偷地哭。
醫院告訴吳女士,由於孩子接受了“切開窗灌洗引流術”,腫瘤細胞的面積已經擴散。雖然之後經過了多次化療,但效果不明顯,要保住性命,必須截肢。
無奈之下,父母含淚同意做截肢手術。2007年12月11日,上海市第六人民醫院對小陳做了右大腿截肢手術。
孩子想讀書
母親很欣慰
“回家最好能靜養,不要太累了。”出院時,醫生叮囑道:“就怕兩年內再復發啊。”
但每當透過窗戶看到有孩子背著書包、蹦蹦跳跳地去上學時,被截去了右腿的小陳總是若有所思。
“媽媽,我想上學。”終於有一天,小陳忍不住跟吳女士説。吳女士説,出於小陳的健康考慮,是不應該繼續上學的,但看到孩子悶悶不樂的樣子,就想依了他了。
最後,吳女士決定,讓孩子繼續唸書。因為生病,小陳留了一級。雖只上半天課,但自從上學後,小陳的臉上就有了笑容。吳女士也辭去了工作,全心全意照顧小陳的起居。
“雖然賠償的費用對今後的治療可能是杯水車薪,換假肢的錢都不夠,但看到孩子能這樣積極向上,我們全家現在也很欣慰了。”錢江晚報
責編:程衝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