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首次就處理學術不端發通知,高校被要求負直接責任
本報訊 昨日,教育部首次就處理“學術不端”行為發出通知,同時要求高校建立調查評判機構。
學術委員會負責學術調查評判
在教育部《關於嚴肅處理高等學校學術不端行為的通知》中,高校被明確要求“對本校有關機構或者個人的學術不端行為的查處負有直接責任”,應建立健全處理學術不端行為的工作機構。
教育部同時列舉了必須嚴肅處理的“學術不端行為”。包括未參加創作,在他人學術成果上署名等。
在建立懲處機制方面,教育部認為,學術委員會是學校處理學術不端行為的最高學術調查評判機構。學術委員會要設立執行機構,負責推進學校學風建設,調查評判學術不端行為等工作。
學術不端將有明確處罰措施
通知最大的亮點,是對“學術不端”提出了具體的懲罰措施。
教育部説,高校黨委和行政部門要根據學術不端行為的性質和情節輕重,依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學術不端行為人給予警告直至開除等行政處分。觸犯國家法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於其所從事的學術工作,可採取暫停、終止科研項目並追繳已撥付的項目經費、取消其獲得的學術獎勵和學術榮譽,以及在一定期限內取消其申請科研項目和學術獎勵資格等處理措施。查處結果要在一定範圍內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高校對舉報人需提供必要保護
通知強調,高校在調查和處理學術不端行為過程中,要對舉報人提供必要的保護。對被調查人要維護其人格尊嚴和正當合法權益;對舉報不實、受到不當指控的單位和個人要及時澄清並予以保護。
學術不端行為
昨日,在通知中教育部列舉了多種學術不端行為:
●抄襲、剽竊、侵吞他人學術成果
●篡改他人學術成果;偽造或者篡改數據、文獻,捏造事實
●偽造註釋
●未參加創作,在他人學術成果上署名
●未經他人許可,不當使用他人署名
●其他學術不端行為
■ 學校説法
北大:保證學術道德委獨立性
本報訊 (記者郭少峰)昨晚,北京大學常務副校長林建華接受電話採訪時表示,北大在調查學術不端行為時,會保證學術道德委員會調查的獨立性。
林建華表示,北大學術委員會下設學術道德委員會,校長任主任委員,學術道德委員會能夠對學術道德問題獨立展開調查,並就性質作出認定。還可提出對相關人員的處理建議,最終由行政部門對相關責任人作出相應處理。
對於“學術不端行為人要取消其獲得的學術獎勵和學術榮譽”措施,林建華説,北大已規定,如果因學術不端行為而在校內獲得榮譽,由學校決定取消其相關獎勵和榮譽,一旦涉及國家獎項,則向有關方面報告校方態度和處理意見。
林建華還表示,對待學術不端行為,應該由預防與懲治相結合,以預防為主的方式來解決。北大各個院係和科研機構早已將學術規範納入了教學中。北大學術道德委員會下設的辦公室會收集校內外學術不端行為的具體案例,及時向學術道德委員會報告的同時,也會將這些案例放在學術規範的教育中,“畢竟實際案例更容易讓人記住”。
責編:李秀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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