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3月12日電(記者岳德亮)近年來,電視購物作為商品流通的一種方式,在各電視臺盛行起來,大多數電視臺(以地方檯為主)有專門頻道或專門時段開闢電視購物節目。但是隨之帶來的投訴也明顯增多。一些人大代表認為,電視購物節目裏的“甜言蜜語”往往暗設“黑色陷阱”,國家有關部門必須進一步規範頻惹民怨的電視購物。
“甜言蜜語”誘惑人心
如今,打開電視機,觀眾就會常看到導購小姐在介紹商品的優點、優惠的價格、斷碼的版本等“大好事”,在動感的音樂伴奏下,“真是太神奇了,效果難以置信,拿起電話馬上撥打訂購吧”等尖叫聲此起彼伏。全國政協委員李立新説,其甜言蜜語和優美圖像,非常誘惑人心,極大激發人們購買之慾望。
“電視上所推銷的商品有些以次充好,誇大功效,甚至假冒偽劣、坑害消費者,如保暖內衣大玩‘治病’噱頭,具有預防胃病、關節炎、風濕病、改善腎虛體弱等功效。”全國人大代表、富潤控股集團董事局主席趙林中説,電視購物常有暗設的美麗陷阱,所産生的負面效應不能不引起重視。
實際操作上,電視購物往往是異地流通,電話認購、郵遞送達,驗貨環節缺失,送貨者不負任何責任,收款後就走人(有些還先匯款後發貨),且大多數未附發票等有效憑證,消費者一旦受到侵權後,舉證困難,索賠無門。
全國人大代表、浙江溫嶺市農業技術推廣站副站長林燚介紹説,前不久,她所在的浙江溫嶺就有位林先生通過電視購物,訂購了一款價格為1980元的鑽石黃金手機,手機通過郵遞到家後打開包裹一看,卻是一部價值僅598元的某款手機,林先生當即聯絡銷售方,購機前很熱情的導購小姐聽到反映後,態度非常冷漠,到後來一看到是他的號碼乾脆就不接電話了。
林先生只得求助當地工商所,但由於沒有相關發票等憑證,舉證困難;同時,因銷售方在北京,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溫嶺工商部門無法跨轄區處理。林先生只能是啞巴吃黃連,自認倒楣。
誤導消費必須打擊
浙江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有關負責人表示,電視購物投訴屬於比較新型的項目,投訴數量有勢頭上躥的跡象。在上海,今年春節長假期間,“電視購物”成為消費者投訴熱點,共接到消費者投訴舉報425件,其中涉及“電視購物”投訴居於各商品服務首位,達到52件,與去年同期相比增長160%。
全國人大代表傅企平認為,這個應該聲討,忽悠也得有個限度,那些電視購物解説實在太誇張了。
對於這個近年來國內才出現的新生現象,林燚説,可以借鑒國外的經驗管理規範,禁止誤導消費者。比如在美國,電視購物制度已經很完善,銷售的物品多是名牌産品,質量也有保證;韓國電視臺為了維護自身的信譽,各購物節目都推出嚴格的措施來履行自己的承諾。早在1989年歐盟就制定了一個名為“電視無疆界”的法律,用以規範電視購物市場,1997年後該項法律經過修訂後被歐盟各國寫入本國的電視廣播管理法案。
林燚指出,我國對電視購物節目也有非常明確的要求,國家廣電總局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2006年7月明確要求電視購物節目內容應當真實合法,標明推銷産品的經營銷售企業名稱及有關産品審查批准文號。“但是近年來電視購物假、冒、騙愈演愈烈”。
值得寬慰的是,一些地方已經開始對電視購物進行整改了。如杭州市西湖區日前提出,“對整改不力、繼續引發再次投訴的企業,將依法在工商局的紅盾網上拖入黑名單。”
嚴格準入加強監管
為規範電視購物節目,杜絕暗設陷阱誘騙,一些人大代表認為,首先要設置電視購物商品準入制度,國家有關部門應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産品質量、反不正當競爭、廣告、價格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定,對電視購物的商品設置準入制度,儘快制訂出臺電視購物管理辦法。明確規定準入電視購物的商品必須産地明了、産品憑證(批准文號、生産許可證、産品質量合格證、生産日期與保質期)齊全,銷售商必須持有合法的營業執照及經營許可證。並經廣電行政管理部門審查合格後,發給電視購物商品許可證後,方可進入電視臺做廣告。
同時,要制止購物頻道侵佔其他電視臺頻道,對縣、市(地)一級電視臺隨意將其他電視臺頻道撤換成購物頻道,廣電行政管理部門應預以制止,並責令改正。
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林燚認為,設立電視購物賠付基金。電視購物被欺騙、受坑害,有關電視臺應積極協助受害人追回損失。凡是開闢電視購物的電視臺,都應繳納電視購物賠付基金50-100萬元,其基金設立在同級廣電行政管理部門。一旦發生電視購物受騙受害案件,經當地消費者協會認定責任後,就從其基金中拿出先行賠付。
當然,國家廣電總局和地方各級廣電行政管理部門應加強對電視購物內容的監管和監測,對違反法律法規的播出機構應依法查處,及時曝光典型案件,並設立舉報信箱和電話,對投訴的案件應及時處理。趙林中説。
責編:李秀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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