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振林犯下殺人大案後,于1月5日淩晨2時許,以母親生病為由,敲開洛陽鎮九口堰村六組王定友的家門,借了一輛紅色豪達125型摩托車。天還未亮,他就騎著摩托車逃到隨州市曾都區東城天生街,在一家個體旅社,花60元錢買了舊衣舊帽,喬裝出逃。
上午9時,熊振林坐客車到漢口新華路,隨後打的到金家墩長途客運站,乘坐客車逃離湖北,次日下午2時到達海南省海口市。
在海口,熊找到一份種芒果的活計,在荔枝溝裏住了一晚。第二天,在荔枝溝幹了一天的活兒。擔心身份證複印暴露,又從老闆手中要了回來。當時老闆還和熊開玩笑説“你該不是逃犯吧!”説得熊振林心驚肉跳。當晚9時許,熊振林趁老闆不注意,悄悄地從荔枝溝逃走。
10日中午,熊振林乘車潛回湖北武漢,在江邊游泳池廢棄的房屋內躲了一晚。其實,這時他的身邊已經有許多警惕的眼睛,隨州警方正與省公安廳和各地警方保持著熱線聯絡。11日上午,熊振林大著膽子去照相準備辦假身份證時,很快就被人識破,被武漢警方抓獲,結束了他罪惡的逃亡生涯。記者 徐軍國
責編:劉海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