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訊 我是陜西省寶雞市金臺區龍泉小學四年級(2)班學生。
我和母親是金臺區長壽鎮太平堡村2組村民。1993年,母親與太平堡村民劉洪濤(我的父親)合法登記結婚,母親戶口隨即轉至太平堡村。婚後,母親生育了我們姐妹兩人。
2000年,父母離婚,我隨母親生活,戶口一直在太平堡村。2006年上半年,村裏分配土地補償款,每個村民10萬元,母親和我沒有份。2007年1月,金臺區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村幹部不讓我們母女參加,剝奪了我們應該享受的醫療救助。最近,村裏用部分徵地款為全體村民辦理基本養老保險,我們母女依然沒有權利享受。
我母親今年37歲,沒有工作,沒有土地,沒有任何經濟來源,我上學的費用都成了問題。懇請有關部門為我們母女主持公道,讓我們享有正常村民的一切合法權利。
責編:李興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