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蘋要求商家退車並進行賠償。毛仁東 攝
車內的塑料包裝還沒撕掉。 毛仁東 攝
2007年因“釘子戶”事件而備受關注的吳蘋,因為新車剛買來15天剎車和方向盤就失靈,而要求退車和賠償。由於與商家存在分歧,吳蘋的車在維修站放了半年。
車開到半路剎車踩不動
昨天,回憶起去年8月17日的事情,吳蘋仍心有餘悸。2007年8月2日,吳蘋與哥哥吳健一起到隆鑫汽車交易中心,在重慶嘉川匯洋汽車銷售公司購買了一輛河北中興汽車生産的微型汽車,準備用於跑長途送貨,車價加購置稅總共花了71000元。
8月17日晚上10點左右,吳健與吳蘋開著新車從石橋鋪到楊家坪,哪知汽車開到陳庹路時,突然剎車踩不動,方向盤也不動了。後來,兩人只有把火熄了,將變速器挂到一擋,連開帶推才把車弄到了維修站。
要求商家賠償被拒
據吳蘋介紹,維修師傅檢查發現,汽車剎車、方向盤突然失靈的原因是發電機皮帶發生了粉碎性斷裂。
“剛買來的新車只開了15天就壞了,説明車有著重大質量問題,存在安全隱患。”吳蘋兄妹立即找到經銷商退車,並要求雙倍賠償。
對於吳蘋兄妹的要求,經銷商嘉川匯洋銷售公司認為發電機皮帶屬於易損零件,會因各種原因發生斷裂,不屬於退車和賠償的範圍。
雙方各持己見,吳蘋將車放在了中興汽車重慶維修站。同時,撥打了12315向工商部門投訴。
工商三次調解宣告失敗
在高新區工商分局第一工商所出具的一份調解記錄上,記者看到,工商部門曾在去年的8月30日、9月17日、10月24日,分別組織雙方進行調解,但雙方都因該車是否存在重大的質量問題存在分歧。
“汽車是否具有質量問題,唯一的辦法就是對其進行質量鑒定,而雙方爭論的焦點再次出現,究竟誰出鑒定費。”工商所一位工作人員説。商家稱,按國家規定,消費者認為産品有質量問題,要求送檢鑒定,就要自己先墊付鑒定費。吳蘋則認為,確定質量是否有問題是商家的責任。雙方為此爭論不讓。去年10月24日第三次調解結束後,工商部門向雙方下發了調解失敗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