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朝聞天下):廣受社會關注的“銀行ATM機惡意取款案”,今天上午將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重審。
2007年4月21日,從山西到廣州市打工的許霆在廣州街頭利用銀行ATM機的故障漏洞,先後一百多次取款共17.5萬元。事發後,許霆潛逃,一年後在陜西落網。2007年11月20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盜竊罪”判處許霆無期徒刑,判決公開後引起社會熱議。
今年1月16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此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回廣州中級法院重審,據了解,此案的重審依然屬於一審階段的審理。據了解,案件被退回重審後,檢察機關已補充了一些新的證據,而許霆的辯護律師也表示,他們將繼續為許霆作無罪辯護。
責編:程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