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最新一期政府公報上獲悉,《深圳市住房保障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已經市政府同意,開始實施。根據規劃,今年至2010年3年共計劃安排建設保障性住房9.72萬套,建築面積490萬平方米;其中經濟適用住房1.7萬套、建築面積89萬平方米,公共租賃住房(含廉租住房)8.02萬套、建築面積401萬平方米。
今年將建保障性住房4.58萬套
根據規劃,2008年至2010年計劃安排建設保障性住房9.72萬套,建築面積490萬平方米,其中經濟適用住房1.7萬套,建築面積89萬平方米,公共租賃住房(含廉租住房)8.02萬套,建築面積401萬平方米。
具體為:2008年計劃安排建設保障性住房4.58萬套,建築面積228.4萬平方米;其中經濟適用住房0.78萬套、建築面積38.4萬平方米,公共租賃住房(含廉租住房)3.8萬套、建築面積190萬平方米。
2009年計劃安排建設保障性住房3.38萬套,建築面積171.9萬平方米;其中經濟適用住房0.58萬套、建築面積31.9萬平方米,公共租賃住房(含廉租住房)2.8萬套、建築面積140萬平方米。
2010年計劃安排建設保障性住房1.76萬套,建築面積89.7萬平方米;其中經濟適用住房0.34萬套、建築面積18.7萬平方米,公共租賃住房(含廉租住房)1.42萬套、建築面積71萬平方米。
經濟適用房單套不超過60平方米
據了解,規劃期內要合理控制保障性住房建築面積標準,凡新審批、新開工的經濟適用住房單套建築面積不超過60平方米,公共租賃住房單套建築面積不超過50平方米,廉租住房單套建築面積不超過40平方米。
同時,規劃期內,新審批、新開工的保障性住房一律按“經濟環保”原則進行一次裝修,凡享受各類新建保障性住房的居民家庭,在未取得全部産權的情況下不得對該住房進行二次裝修和擅自改變原有使用功能和內部結構。
年均對2722戶住房困難家庭進行租賃補貼
對於住房困難家庭,規劃指出,將於2008年至2010年平均每年對2722戶住房困難家庭進行租賃補貼,計劃完成8167萬戶,租賃補貼0.92億元。
租賃補貼標準,以貨幣配租方式享受住房保障的居民家庭,人均配租面積為15平方米,居民家庭最高配租面積原則上不超過45平方米。
住房保障項目資金總需求為169.5億元
在資金方面,2008年至2010年,我市住房保障項目計劃資金總需求為169.5億元;其中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為165.52億元,租賃補貼0.92億元,保障性住房維修和管理等資金3.06億元。按年度劃分,2008年為79.81億元;2009年為58.45億元;2010年為31.25億元。(丁蕩新)
責編:劉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