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上“內急”,您大可邁開大步進豪華酒店、商場、停車場昇堂入“廁”。昨天(19日),《北京市公共廁所管理辦法(送審稿)》在市法制辦網站徵集民意,市民即日起至2月29日可登錄留言。
送審稿明確,《辦法》中的“公共廁所”包括本市全部行政區域內“在道路兩側、居住區、廣場、園林綠地、車站、碼頭、商場、飯店、醫療衛生機構、加油加氣站、影劇院、展覽館、體育場館、旅遊景點等公共建築和公共場所設置的供社會公眾使用的廁所”。
根據《辦法》要求,本市由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廁所對社會公眾免費開放。平房居住區設置的公共廁所應當24小時對外開放。本市商場、飯店、旅館、體育場(館)、停車場等公共服務單位的內部公共廁所應當在營業時間內對外開放。(作者:姜葳)
責編:劉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