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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要求人員密集公共場所應顯示氣象預警信號

 

CCTV.com  2008年02月19日 14:39  來源:中國氣象報  

    近日,福建省政府發佈新修訂的《福建省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佈與傳播辦法》。該《辦法》規定,氣象預警信號實行統一發佈制度,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所屬氣象臺站應當按照權限,及時向社會發佈預警信號。

    各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應當加強氣象預警信號傳播設施建設,建立暢通、有效的預警信息發佈與傳播渠道,擴大預警信息覆蓋面,並組織有關部門建立氣象災害應急機制和系統。學校、機場、港口、車站、高速公路、旅遊景點等人口密集公共場所的管理單位應設置或者利用電子顯示裝置及其他設施傳播預警信號。 (任建龍)

責編:劉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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