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上週六、週日,春節放長假一共7天,從2月6日到12日。這也就是説,年前上班要上到2月5日(農曆臘月二十九),年後2月13日(農曆正月初七)就要上班。
這7天是法定的假日,除了必須值班的人員,大家回家過年了。可是,多年來的情況是,有人特別是一些公職人員過年過得太長了,自己給自己放假放的時間太長了,前前
後後、拉拉扯扯,差不多要過十天半月甚至一個來月的春節。
每年一進臘月,“年味”越來越重,有人從臘月二十三開始“過小年”,到除夕,到“初一”,到“破五”,一直過到正月十五元宵節,接著又是正月十六、十七再繼續過“半拉年”。在這十天半月乃至更長時間的假期裏,有些人沉醉於酒宴的觥籌交錯中,有些人週旋于送往迎來的應酬中,有些人奔走于探親訪友的交際中,有些人陶醉於中外名勝的旅遊中……而且,即便在結束春節長假上班之後,還要適應工作氣氛、恢復正常心情,倒倒時差,侃侃過年體會,再歇幾天治治“節日病”,然後才恢復正常工作。如此算來,這春節長假就不知到底有多長了。
春節是中華民族最重要、最喜慶、最熱鬧的節日,也是政府決定放假最長的節日之一,辛勞了一年的同胞們放鬆下來過幾天輕輕鬆鬆、歡歡樂樂的日子,不但是應該的,也是必要的。倘若是北方“貓冬”的農牧民,倘若是不拿國家薪金的個體戶、自由職業者,倘若是離退休的老頭、老太太,休説過7天春節,即使過仨月倆月春節,人們也無話可説,因為他們不會影響國計民生,不會影響國家機器的正常運轉,而倘若是國家公務人員、企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如果過春節過得太長,也就把人過懶了,過疲了,過膩了,那將會嚴重地影響國計民生,影響國家機器的正常運轉,尤其是在我國南方遭遇嚴重雨雪冰凍災害之時,連總書記、總理都不分晝夜、不休假期上了抗災第一線,我們更不能沒完沒了地沉浸在過年氣氛裏了,那是要誤大事的!
其實,無論是北方的農牧民,還是個體戶、自由職業者,不會無休止、沒盡頭地過節!作好迎春的準備,謀劃明年的發展,他們一天也不肯懈怠,東北農民“三九”天破冰捕魚,溫州商人大年初一在外跑生意,那是不管什麼年、什麼節的。因為,人家圖的是效益,也是樂趣;這是人家的事業,也是人家的生活。可我們有些當幹部、坐機關的人們實在太隨便、太舒服了,幹與不幹一個樣,幹好幹壞一個樣,過節名正言順地休息,平時上班也同休息差不多,在工作崗位照樣“侃大山”、“鬥地主”、“炒股票”,反正薪金照發,獎金照拿,“鐵飯碗”吃著很香,“鐵交椅”坐得很穩。對他們來説,似乎天天在過年,日日在休閒,春節長假使他們的休閒更合法、更硬氣罷了。
有人總是説在發達國家、發達地區假日怎麼多、人家多麼輕鬆、快樂,好像中國管得太嚴了、中國人太苦了。筆者以為事實並非如此,不能只看到人家的歡樂和富裕,不看到人家的辛苦和付出。比如你在人家政府裏當公務員、在公司當職員,休説提前過節、節過推遲上班,恐怕平時也不敢隨便遲到、早退。否則自己隨時可能被“炒”掉。如今,中國人在外國做事的不少,在國內的外國機構、企業做事的更多,對這些嚴格管理、嚴明執紀的情況應該是了解的。
可是,在我們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裏明明有制度、有紀律,也要執行好,嚴起來,為什麼非要過“馬拉松”式的春節呢?(李德民)
責編:唐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