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小龍父母沉浸在痛苦之中 記者 王振東 攝
國際在線1月31日報道一樁普通入室盜竊案,竟讓兩個家庭支離破碎。年僅16歲的趙小龍與夥伴到食雜店行竊,店主張言用啤酒瓶將趙小龍打死,最終被判3年。趙小龍父母為兒子打官司四處奔波,失去生活來源,張言六旬老母賣掉房産替兒承擔賠償責任。1月29日上午,記者對此事進行了採訪。
五人半夜撬窗巧遇店主
2007年5月27日,趙小龍輟學後,獨自一人到長春市二道區三道鎮租房住。閒著沒事兒,他在網吧上網,通過網絡遊戲認識了小傑、小超等幾個年齡相倣的哥們兒,小傑還不到14歲。
2007年6月3日,5個人打算包宿玩遊戲,可時間還早,5個人就結伴在馬路上轉了一圈。路上,他們合計著在附近商店里弄點錢花,看到道邊食雜店沒人,就去拽食雜店窗戶上的柵板。
食雜店平時都沒有人住,此前幾天,店裏門鎖有被撬痕跡,店主張言怕有人盯上食雜店,為抓小偷跟朋友打了招呼,自己住在店裏,張言説他還曾到三道鎮派出所報過案。
砸頭上後 啤酒瓶子碎了
2007年6月3日零點許,張言被門外説話聲吵醒,又聽見有撬窗戶的聲音,便給兩個朋友打電話,自己拿著一個空啤酒瓶子躲到離窗戶最近的門後。
趙小龍等五人有的拽柵板,有的望風,趙小龍第一個從窗戶跳進去了。張言説:“他(趙小龍)剛落地,我一啤酒瓶子就砸他頭上了,瓶子碎了,那人撿起個秤盤打我,沒打著我,我又衝上去用手卡住他的脖子,將他按倒在地,警告他別動,並對著外面喊,外面幾個人轉身就跑了。”
張言兩個朋友後來趕到店裏,途中其中的陳某撞到了逃跑的小傑,並將小傑帶到了店裏。張言説:“當時那小子(趙小龍)沒事,我問他們幾個人,他説5個人,後來那小子躺在地上,頭上出了很多血,不會説話了!”
少年顱腦損傷搶救無效死亡
小傑又喊又鬧,張言被嚇壞了,趕緊打“110”。警察趕到後,張言等幾人幫民警將趙小龍抬上了車,並一同將其送到樂群街附近的醫院進行搶救。當晚,趙小龍因搶救無效死亡。經法醫鑒定,趙小龍因頭部被打擊導致顱腦損傷死亡,張言等幾人被警方帶走接受調查。
2007年6月25日,張言被逮捕,後因涉嫌犯有故意傷害罪,被長春市二道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與此同時,趙小龍父親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我沒想到他傷得那麼重”
兩個原本素不相識的家庭因這起案件成了冤家。2008年1月24日,長春市二道區人民法院對此案民事部分進行審理,雙方當事人的家人都鐵青著臉。趙小龍家人請求張言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屍檢費等共計20余萬元。張言辯護律師為其做辯護後,張言為自己辯護説:“我沒想到他傷得那麼重,後來我主動報警,我屬於自首,不能賠那麼多。”
被告受審時一直挺著腰板
儘管自己是原告,趙小龍父親一提到事情起因,總是回避“偷”這個字,而張言受審時卻一直挺著腰板,覺得自己並不理虧。張言妻子很直接地説:“要是他不來偷東西,啥事都不能發生!”張言説,當時他並沒有進行警告,就是想抓住撬窗戶的賊。聽外面説話的是好幾個人,怕自己受傷害才先下手為強,但他並沒有意識到會造成這麼嚴重的後果。
達成調解 被告賠償8萬元
法庭調解時,趙小龍父親堅持要12萬元賠償,張言家卻沒法拿出那麼多錢,當日雙方未達成協定。出門時,兩家人又鬧得不愉快。
後來,在法院主持下,雙方簽下協議書,張言家屬一次性給付趙小龍家屬8萬元賠償金,趙小龍家屬要求法院對張言給予減輕處罰,同時撤回起訴。最終,張言因犯有故意傷害罪,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責編:孫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