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殷志艷 通訊員 夏法 夏劍
昨天上午10點,“風一樣的男人”站在下城區法院被告席,相貌平平,身高不到1.7米,和印象中的高大帥氣型騙財騙色者相差甚遠。
上當的女人的確不止3個,從判決書看,法院最終認定的被害人有11位,二十七八歲的未婚女孩居多,有公司白領、醫院護士、打工妹……
警察抓住屠某時,他正在香積寺路一家推拿店與第12任“女友”見面,正在説“借”錢的事……
警察從他身上搜出了5隻手機,都是作案工具——屠某曾對若干“女友”説,我們開個專線!“女友”個個欣喜。昨天法院判決,這5隻手機全部沒收,上繳國庫。
屠某究竟騙了多少錢?檢察院指控有30多萬元,但法院最後認定的是17萬多元。承辦此案的肖法官説,這是因為很多被害人不願意配合,甚至不肯説被騙了多少錢。
比如其中一個女被害人(以出租房屋為生的女房東),承認給過屠某好幾萬塊錢,但堅持説她只把屠某當弟弟看待,給他的錢都是向朋友借的。
女房東在筆錄中一再強調“絕對不希望你們(指警察)去找這個朋友”,也始終不願説出這個朋友的聯絡方式。
開庭前,檢察官給女房東打過好幾次電話,她都説自己在外地,不方便。法院最終對這筆數額沒有認定。
屠某到底是怎樣一個人?
屠某行騙時漏洞百齣,自稱是浙大口才係畢業,而事實上浙大並沒有口才係。但這並不影響眾多“女友”對他的信任,其中一個“女友”就給了他8萬元!連法官也覺得不可思議,而被害人只是簡單地説了一句:“有錢人借錢不需要理由的。”在她看來,屠某轎車代步、出入高檔賓館,正如他自述那樣,是一個白手起家的成功人士。
屠某的親屬證實,屠某以前開過當鋪,虧了,沒什麼積蓄。屠的父親以前是個石匠,經常生病、缺錢;屠的母親已去世。他們只知道屠在外面做生意,有女友給他錢。
開庭時,屠某對詐騙的數額提出異議,比如他騙其中一個女孩陶 的4.48萬元,他説自己並沒有花,是給陶 買了衣服;另一個女孩鄭 最後給他的那500元,也不是他主動要的,而是鄭 主動放在他枕頭邊上的……
屠某交代,騙來的十幾萬元大都花掉了,還有一些給姐姐還債了,被抓時身上只剩下3500元。
依據刑法,詐騙數額在20萬元以下,如果積極退贓,判刑在10年以下。但屠某和家屬都沒有退贓。昨天,屠某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1年,處罰金2萬元。
而據警方調查,屠某在老家還有一個女友,長期吃穿都靠屠某提供。他的家屬也都知道這個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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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玉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