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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女子以2萬元賣掉親生兒被拘留

 

CCTV.com  2007年12月18日 05:08  來源:新商報  
[內容速覽]  未婚先孕,因生産後沒錢支付醫藥費、住院費等費用,母親將沒滿月的兒子賣了2萬元。當劉敏出院後,她特別想念自己的孩子,畢竟是親生骨肉,她後悔一時衝動之下將孩子賣掉。

  新商報訊 (記者孫繼宏) 未婚先孕,因生産後沒錢支付醫藥費、住院費等費用,母親將沒滿月的兒子賣了2萬元。該女子出院後,後悔將孩子賣掉,想通過法律程序將孩子索回。近日,該女子就此事諮詢了遼寧大東律師事務所金水石律師。金水石告訴她,訴諸法院可以將孩子索回,但她也將為自己的糊塗行為付出代價,不但2萬元非法所得會被沒收,她本人還將被處以15日的治安拘留。

  23歲的劉敏(化名)從吉林來大連打工,與男友同居,沒有結婚便懷上孩子。半個月前,劉敏來到大連某醫院生産,生下一男孩。包括醫藥費、住院費等在內,分娩共花了3000多元,劉敏無力支付。“如果不把錢交上,醫院就不讓我離開。”劉敏説,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她欲將孩子賣掉。通過醫院工作人員聯絡到了一個買家,對方願出2萬元將孩子抱走。最終,劉敏同意了。“我還沒有結婚,根本就無力撫養孩子。”劉敏説出了當時的想法,自己也不能總在醫院呆著,有了錢,與醫院結賬,自己也好脫身。

  當劉敏出院後,她特別想念自己的孩子,畢竟是親生骨肉,她後悔一時衝動之下將孩子賣掉。於是,劉敏費盡週折找到了買主,她欲將孩子要回,但對方不答應。無奈之下,劉敏就此事諮詢了遼寧大東律師事務所金水石律師。金律師講,劉敏可起訴買主,以索要撫養權為訴訟理由。劉敏與嬰兒得先做DNA鑒定,證實兩人是母子關係。若該孩子確實是劉敏的,法院可將孩子判給劉敏。劉敏所得的2萬元,屬非法所得將被法院沒收。同時,劉敏的行為將獲得15日治安拘留的懲罰。

  對於將受到的懲罰,劉敏表示可以接受,“只要能要回孩子就行。”目前,劉敏已決定將買主告上法庭。

責編:王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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