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360度):這些天來,有一條社會新聞在社會上引起廣泛的議論。一名名叫李麗雲的孕婦到北京市一家醫院緊急就診,其丈夫肖志軍拒絕在剖腹産手術單上簽字確認,醫院也堅持“不簽字,不手術”的慣例,最終李麗雲及胎兒雙雙死亡。昨天晚上,北京市衛生局召開了新聞發佈會,首次對這一事件表態。
在發佈會上,北京市衛生局新聞發言人鄧小虹首先通報,衛生局組織的相關專家對死亡病例進行了評審,最終結論有些出乎人們醫療,專家認為李麗雲的死不可避免。
北京市衛生局新聞發言人 鄧小虹:“我們組織了市級孕産婦死亡專家進行評審,結論有三種,可以避免、創造條件可以避免和不可避免,而該名孕婦的死亡是病情非常危重和就醫非常遲造成的,屬於不可避免,這是專家一致的意見。”
對此,參與病例評審的阜外醫院心內科教授張健説,孕婦李麗雲在送達醫院時病情已十分危重,而醫院當時所要進行的剖腹産手術主要目的是挽救胎兒的生命。
阜外醫院心內科教授張健:“當時孕婦已是重症肺炎,且心功能不全,懷疑肺栓塞,這種情況下死亡概率已經達到85%,這個剖腹産手術主要是為了挽救孩子,而對孕婦的生命作用已經微乎其微,不是她是否存活的關鍵因素。”
對於社會普遍關注的“不簽字,不手術”的做法,衛生局表示,醫院已經盡到職責,並無過失。鄧小虹對此案中涉及的法律問題也給予了解釋:為了保護患者利益,法律規定了醫院享有特殊干預權,然而在本案例中,這一權利實際上卻因為肖志軍的拒簽而無法實現。
北京市衛生局新聞發言人 鄧小虹:“這一權利的實行是有前提的,就是無法取得患者意見又無家屬或關係人在場,但醫院在本案醫療活動中的特殊干預權受到了患者家屬的明確阻礙,在實際工作中是無法實施的。”
現場的法學專家表示,此事件屬於極端案例,由此修改法律是不必要的。此外記者了解到,死者的父母已經與律師簽定了代理協議,同時有多位律師要無償幫其父母打官司,對此死者母親表示,願意多簽律師組成律師團,不管用什麼方法一定要告到底。
責編:石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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