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中國法制報道):點擊觀看視頻>>>
11月21日下午,一名孕婦因難産生命垂危送到醫院搶救,但因為該孕婦的男友一直拒絕在手術單上簽字,在搶救的3個小時之後孕婦死亡,孩子也未能倖免。
因"女婿"拒簽手術單醫院無法做手術而導致懷孕的女兒死亡,昨天"岳母"李小娥自寫了一份"起訴書",打算起訴醫院和"女婿"肖志軍。"岳父"李旭光認為醫院的責任更大。醫院表示如果接到訴訟書會按正常程序應訴。
欲告醫院和"女婿"
昨天晚上,在李小娥暫住的招待所裏,她拿出了前晚寫的"起訴書"。內容涉及起訴醫院和"女婿"肖志軍。
她説這是自己寫的草稿,具體的起訴事情要等丈夫來京後再決定,今天打算到醫院拿女兒的病歷。
"岳父":醫院責任更大
"我們要把官司打到底。"昨天晚上8點,李小娥的丈夫李旭光在電話中對記者説,他跟妻子的想法是一致的。他認為醫院的責任更大,"就是不簽字醫院也不能看著女兒死去。"他説要醫院賠償相關損失。
李旭光昨晚還在湖南邵陽老家,正在跟單位請假。今天晚上他會到長沙買火車票,估計明天才能到北京。
醫院:會按正常程序應訴
"一旦起訴,我們有應訴的義務。"昨天下午,朝陽醫院京西院區黨群部主任謝紅峰表示,家屬有起訴的權利,但醫院現在還沒有收到起訴書。
如果收到起訴書,醫院會按正常程序應訴。
"岳母"當場質問"女婿"
昨晚在醫院附近的一家飯館裏,李小娥憤怒地質問肖志軍。
李:醫生説沒説過再不簽字手術就會有生命危險?
肖:醫生沒説過。
李:你放屁,我問同病房的人了,大家都説醫生説了很多次!
李:她每次跟家裏要錢,每次給家裏打電話你都知道嗎?
肖:知道。
李:那我和她爸的電話你都知道了,為什麼做手術不給我們打電話?!
説完李小娥就衝上去拿拳頭打肖志軍,肖志軍仍然雙手護著頭,一句話也沒説。隨後兩人都趴在桌上痛哭起來。
李小娥寫的起訴書部分內容:
我女兒李立(麗)雲死於北京市朝陽醫院(北京朝陽醫院京西院區),原因是沒有家屬簽字導致我女兒死亡。
我請求您們為我主持公道,追求(究)他們的刑事責任,賠償我們的精神損失……
其一,我認為醫院不應該眼睜睜地看著我的女兒走向死亡,很明顯只要醫生進行手術我女兒就不會死。可他們怎麼就見死不救呢?他們為何沒有一點人道主義,他們的良心哪去了?
其二,那個自稱是我女兒丈夫的人,很明顯是不合法的……最主要的是只要他簽字,我女兒就不會離開人世,這是最可惡的事,其性質就是殺人。
責編:王壹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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