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360度):目前,各家銀行對於"第二套房"理解,存在四種不同的情況:一是以個人為單位,還清以前貸款的,享受"第一套房"待遇;二是以個人為單位,有房貸經歷的,不管貸款是否還清,以後購房都不享受"第一套房"待遇;三是以家庭也就是"戶"為單位,還清以前貸款的,享受"第一套房"待遇;四是以家庭為單位,有房貸經歷的,以後購房都不享受"第一套房"待遇。
除了這四種不同理解,關於"第二套房",還有很多問題需要明確界定。比如説:一套貸款購買的住房,産權人涉及父母和子女兩代人,那麼,其中的子女要另外購買首套自住房時,算不算"第二套房";一個家庭需要賣出貸款購買的自住房、購進更大的自住房,那麼,在前一套住房尚未賣出時買進更大住房,算不算"第二套房";雖有過貸款經歷,但房主在貸款還清後將住房出售,然後再買入新的自住房,又算不算"第二套房",等等。
央行和銀監會出臺房貸新政策調高"第二套房"貸款門檻已有半月多,市場關於"第二套房"如何界定至今仍然爭議不斷,各銀行的實施細則久拖未出,多數持觀望態度。這也情有可原。因為新的規定涉及到銀行自身利益:如果解讀過松,政策落實效果不如預期,相關銀行可能會受到有關部門的警告或懲罰;但如果解讀趨緊,那麼其房貸業務則可能下降,利潤將受影響。
管理層對"第二套房"貸款的新規,只是一個原則性的要求,那麼上面提到的那些具體問題,需要管理層和各銀行在今後的實施細則中加以明確,在具體操作上也應統一,不能互相矛盾,以免讓投機者有機可乘,造成政策效果大打折扣。
各家銀行對於"第二套房"的四種理解:
以個人為單位,還清以前貸款的,享受"第一套房"待遇;
以個人為單位,有房貸經歷的,不管貸款是否還清,以後購房都不享受"第一套房"待遇;
以家庭(戶)為單位,還清以前貸款的,享受"第一套房"待遇;
以家庭(戶)為單位,有房貸經歷的,以後購房都不享受"第一套房"待遇。
責編: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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